案情简介
原告与被告系老乡,同时也是初中同学。被告因老婆住院急需用钱便找到原告,提出借款请求。当时,原告本身经济也很紧张,但是双方关系不错,加之治病救人要紧,原告便将本人的信用卡拿给被告,并交待说明,自己也没有钱,如果被告实在借不到钱,就先刷卡缴费。之后,原告将信用卡及密码交给了被告。期间被告刷卡及套现金额共计3万余元。到还款日,被告无法还款,原告便先自行结清了信用卡欠款。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欠款,被告开始耍赖,以为证据不足,又没有借条,原告也拿他办法。之后,无奈,原告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原告提供微信聊天记录、信用卡刷卡记录等证据,以及当事人陈述,可以证明原被告之间借贷关系成立。因原告系出借信用卡给被告刷卡消费或套现,该行为属于套取信贷机构资金,应认定借款行为无效,合同无效应当返还原状,被告除了应当向原告返还刷卡及套现款3万元外,还应当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
律师分析
基于人情关系,很多人仗义疏财,甚至有人不惜刷卡套现出钱来借给他人,这种情况下,一定要通过微信和对方确认每一笔支出金额及具体用途,当然,如果能够以借条的形式书面写清楚最好。
如果遇到他人借款,尤其是比较复杂的情况,建议尽早委托律师介入,提前准备,由律师指导收集证据、固定证据,这对于后期的起诉非常有帮助,甚至可以决定案件的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