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X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被告人:陈X
检察机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罪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处理结果:不起诉
案件经过:陈X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于2020年7月被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采取强制措施,立案侦查,2021年5月被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辩护人认为陈X犯罪情节轻微,有主观恶性小、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尚处于哺乳期等定罪量刑情节,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不起诉的律师意见。最终检察机关经审查,做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