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某、杨X等6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经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由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新城区人民法院审判,现已结案。
本案被告人被指控将本人银行卡出租借给非法网络赌博洗钱平台,大肆为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经审计,涉案银行卡账户总收入为1.7个亿之多。
办案经过:
1、多次会见当事人,了解具体的案情,核对涉案银行卡的来源及数量、具体的结算方式与流水情况进行了解。
2、通过阅卷仔细筛出与案件无关的流水。
3、审计程序与审计报告的筛查。
4、形成辩护思路与意见。
最终,一审判决6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获得了从轻处罚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