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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90余万元 缓刑

  • 综合类型
  • (2021)京0105刑初268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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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被害单位有效沟通,协助家属取得谅解书,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到取保候审,在审判阶段及时与法官沟通法律适用问题,最终取得判二缓二的结果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间,被告人谭**利用其担任某(XX)商务旅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经理的职务便利,侵占公司钱款共计人民币90余万元。后谭**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公安机关起获了谭**作案使用的手机1部,现扣押在案。谭**后退赔了公司全部钱款并取得公司谅解。

    办案经过

    辩护人接手案件已是审查起诉阶段,和被害单位取得联系后,被害单位同意在谭**退还全部侵占款,并垫付部分客户拖欠款项后可以出具谅解书,经与被告人家属沟通后,被告人家属向单位支付了款项,取得了谅解书,在审查起诉阶段争取到了取保候审,审判阶段积极与法官沟通,最终判二缓二。

    案件结果

    一、被告人谭**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本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即行缴纳)。

    审判人员徐法官

    裁判日期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 2021-09-29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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