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X诉高XX、费X赠与合同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
原告李X与被告一高某为前夫妻关系,原告认为被告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被告二费某,故向法院主张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办案经过
本案赠与合同纠纷的争议焦点在于:1、赠与合同无效是否成立?2、原告主张无效的理由基于两被告之间的不正当两性关系?3、原告主张返还的赠与款项的性质?
代理人在接受被告二的委托以后,经分析,找到如下突破点:1、关于合同无效问题,《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在之前的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2、原告对于两被告是否属于不正当两性关系无证据予以证明。3、经与被告核实,原告所主张的款项均为被告二的工资、为被告一垫付款的还款等,提供相应证据说明款项性质。
案件结果
原告依法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