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赠与给第三方的财产是否必须全部返还

  • 合同事务
  • (2021)浙0212民初8114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张丹维律师
在本案中,律师对法律关系进行准确的分析,并能够指导被告准备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从而达到良好的举证效果,原告也因胜诉希望小而主动撤诉。

案件详情


李X诉高XX、费X赠与合同纠纷一案

案情简介

       原告李X与被告一高某为前夫妻关系,原告认为被告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被告二费某,故向法院主张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返还赠与财产。


办案经过

       本案赠与合同纠纷的争议焦点在于:1、赠与合同无效是否成立?2、原告主张无效的理由基于两被告之间的不正当两性关系?3、原告主张返还的赠与款项的性质?

      代理人在接受被告二的委托以后,经分析,找到如下突破点:1、关于合同无效问题,《民法典》第153条第2款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在之前的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规定。2、原告对于两被告是否属于不正当两性关系无证据予以证明。3、经与被告核实,原告所主张的款项均为被告二的工资、为被告一垫付款的还款等,提供相应证据说明款项性质。


案件结果

       原告依法撤诉。

  • 2021-11-17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原告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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