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商家出售手机涉消费者欺诈,律师帮忙追讨赔偿

  • 综合类型
  • (2022)粤0304民初42592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林芾沁律师
查询相关类似案例,确认本案案情确实构成消费者欺诈,委托人提起诉讼有理有据。律师帮助委托人提起诉讼,向违法商家施压,最终与委托人和解,较早拿到退还的钱款以及赔偿款。

案件详情


商家出售手机涉消费者欺诈,律师帮忙追讨赔偿


一、案情简介

XX在淘宝网某商家购买XX手机一台,商家宣称该手机“港行原封带票联保”。XX收到手机后发现,手机包装盒所使用的的文字为“简体中文”,并非港行使用的“繁体中文”,遂怀疑淘宝商家宣传的真实性。进而向XXX、XX官方查证,淘宝商家附带的“百脑汇”发票为伪造、该手机的激活时间早于XX购买手机的时间。于是XX聘请本律师起诉商家,主张商家出售的XX手机构成对消费者的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办案经过

本律师接到案件后,就案涉手机的ID号码,向XX官方查证,证实该手机的激活时间早于XX购买手机的时间。本律师查询相关案例,其中人民法院认为向消费者出售已激活的手机且隐瞒真实情况的,构成消费者欺诈。遂准备材料,提起诉讼。


三、办案结果

      淘宝商家收到法院传票后,自知理亏,同意与委托人XX和解。商家向XX退还手机购买款以及赔偿后,XX进行撤诉。


  • 2022-11-21
  •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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