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离婚纠纷-返还彩礼

  • 婚姻家庭
  • (2020)冀0408 民初922号
婚姻家庭
施少川律师 在线
河北万强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5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XX

    民事判决书

    (2020)冀0XX8民初9XX号

    原告:宋XX,女,生于1994年XX月X日,汉族,住邯郸市永年XXXXX,身份证号码:130XXX199XXX02XXX3,

    委托诉讼代理人:崔X,河北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魏XX,男,生于1992年X月X日,汉族,住邯郸市永年XXXXX、身份证号码:130XXX199XXX02XXX3

    委托诉讼代理人:施少川,河北XX律师。

    原告宋XX与被告魏XX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X月7口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宋XX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崔X、被告魏XX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施少川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宋X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一、请求依法判决原、被告离婚;二、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的陪嫁财产,价值7XX00元(见财产清单);三、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1XX00元;

    四、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2019年X月我与被告经人介绍认识,2019年X月22日举行结婚典礼,并于当年X月19日补办了结婚登记,婚后没有子女。由于婚前认识时间短,草率结婚,婚后发现双方脾气性格严重不和,和被告结婚后被告不让我和任何朋友联系,也不让我和家人联系,更不让我回娘家。婚后第九天被告就将我们的婚纱照毁坏,将我的首饰和钱锁起来。2020年X月6日被告又因家庭琐事打我,我回娘家居住。同年X月10日晚上10点,被告去我家找事将我父亲打伤,之后我哥将我父亲送到永年区X医院住院治疗,被告又纠结多人到X医院将我哥打伤。被告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特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被告魏XX辩称,1、原告所诉不是事实,我与原告夫妻感情没有破裂,我从没有打过原告,我不同意离婚。2、原告没有陪送价值7XX00元的财产,相反我和家人为了操办与原告的婚礼,我于2019年X月17日向XX银行借款1X.X万元,于2019年X月18日向重庆市XX公司借款X万元,于2019年X月21日向魏XX借款XX万,给付原告彩礼款1X.X5万元,其余款项均用于购买家居、操办酒席、聘请婚庆公司等,为操办与原告的婚礼给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困难。3,原告不履行夫妻之问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的义务。我与原告在不太了解的情况下仓促结婚,婚后原告多次找理由回娘家居住,每次均以不回来居住相要抉向我索要钱财。2020年X月6日原告拿走自己的首饰衣物后回娘家居住不归,X月10日我去原告娘家叫原告回来,源告以我不尊重原告母亲为由,将大门锁住不让我出门,并纠集多人对我进行殴打,随后原告父亲躺在地上,诬陷我把其打伤,为此双方均报警处理。事后我多次安排人去劝说原告回来,原告以各种理由拒绝回来并起诉与我离婚,由此可见原告结婚目的不是为了过日子,而是骗彩礼。为此我要求原告返还彩礼,以维护我的正常生活。

    原告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本院提举了下列证据:

    1、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一份,用于证明原被告于2019年X月19日办理结婚登记,双方系合法夫妻。

    2、邯郸市永年XXXXX村民委员会证明一份,用于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破裂,经村委会调解未能和好。

    3、XXX钻石服务卡一张(单号12XXX01)用于证明钻戒系原告自己购买的。

    4、原告书写的财产清单和原告购买陪嫁物品的收据X张,用于证明原告的培嫁财产的名称和数量。

    5、被告的增值税电子发票一张用于证明被告的手机号以及用该手机注册的微信号(名称为XX)

    6、2020年X月12日、X月28日,原、被告微信(微信号为XX)聊天记录X张,用于证明“五金一钻”首饰仍在被告家中,同时还证明被告名下有房产和车辆,被告家以经商为主,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事实,

    7、原告拍摄的刻有被告屋内视频现状的录像光盘一张,用于证明原告的陪嫁财产的种类,数量以及陪嫁财产仍在被告家中的事实

    8、被告弟弟结婚现场照片五张,用于证明被告弟弟用豪车迎娶新娘,说明被告家经济条件较好,不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

    9、邯郸市永年XX河北XXX固件门市工商登记信息和门市照片一张,用于证明该门市法人是被告母亲,被告家是以经商为主不存在生活困难的情况

    10、邯郸市永年XX公安局行政处订决定书三份,用于证明愿被告发生矛盾,被告及其父亲、姐夫将原告的父亲和哥哥打伤,公安机关对被告及其父亲、姐夫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同时还证明该打架事件造成了原被告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已无和好可能,

    被告对原告的上述证据经质证认为,对证据1、5、9没有异议;对证据2认为村委会是法人组织不能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对证据3XXX钻石票据的真实性有异议,钻戒是被告购买的,原告提举的钻戒票据印章模糊不清,看不出是那个金店出具的;对证据4财产清单系原告自己书写,对部分床上用品数量和品种不认可,对X张收据的真实性不认可,认为该收据上没有购买人和销售商的名称也没有销售商的印章和联系方式;对证据6该证据仅证明2020年X月28日“五金一钻”曾在被告家中,但在2020年X月4日原告再次回到被告家居住时将这些首饰已全部拿走。对证据7认为该视频显示的是整个屋内的整体环境、无法与原告所说的陪嫁物品逐一印证。对证据8被告弟弟用豪车迎娶新娘的行为,系鼓告弟弟的岳父母所操办,不能证明被告家庭经济状况较好的事实。对证据10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方X在提起行政诉讼,对处罚决定书存在争议,不能作为本来记据。

    被告为证明自己的主张,向本院赛举了以下让据:

    1、2020年X月4日军告在战告家居住时的生活照片一张,用于证明原合在2020年X月3日和4日还在被告家居住的事实同时还证明双方分居时间姐,感情没有破裂、

    2、XXX站石服务卡一张(单号09XXX61)用于证明被告给原告购买的钻戒价值1XXX4元。

    3、XXX黄金珠宝有限公司出具的购买中国黄会的票据一张,用于证明被告给原告购买黄金首饰(五金)共计1XXX0元。

    4、2020年X月26日、X月3日、-X月6日、X月10日报告与原告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一用于证明原告于2020年X月28日之后又回被告家居住过几天,2020年X月6日原告再次离开被告家时将“五金一钻”首饰和学告个人洗激物品带走,之后双方就没有因为首饰发生过矛盾。

    5、煤人魏XX证人证言,用于证明被告给原告彩礼款、拿小字、婚帖、定亲礼、五金一钻等费用共计1XXX44元。

    6、被告书写的为结婚支出的花费清单、购买结婚家具的订货单,用于证明为结婚原告花费了大量费用,造成了家庭经济困难。

    7、邯郸市永年XXXXX村村民委员会证明一份,用于证明被告家贫困的事实。

    8、被告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XX银行信用卡对账单、工商银行

    :交易记录,汽车分期贷款合同,用于证明被告为操办与原告婚礼和分期付款购买小型轿车,先后向XX银行,重庆市XX商场小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邯郸市XX公司分期购车以及向魏XX借款等共计XX.5万元,欠下了巨联债务造成了任大的经济困难的事实。

    9、被告给原告送彩礼款时的当天照片两张,用于证明被告通过媒人赵XX和魏XX给付原告彩礼款的事实,同时该照片能清楚的显示媒人在清点数项的事实,

    原告对被告提举的证据提出以下质证意见:对证据1的真实性没有异议:对证据2XXX钻石票据上记载的钻戒名称并非原告所持有的钻戒,票据上的联系电话不是原被告的电话,不能证明被告所购的钻戒是为原告购买;对证据3该票据上的价格与原告所有的“五金”价格不符,且该票据上未注明购买人是谁;对证据4该微信记录中原告认可把迪奥口红和个人洗激物品拿走,但不能证明原告把“五合”首饰拿走;对证据5该证人系被告姑姑,其证言不是事实,被告给付原告的彩礼款是X万元,且该X万元包括见面礼、换书礼和穿衣服款,这些款不是彩礼款,依法不应当返还,其他款项均没有给付原告,同时原告还回赠被告一枚价值XX00元的钻戒;对证据6的花费清单不认可,XXX大庄园的饭费清单没有加盖公章,不能证明是为原被告举办婚礼的花费,XXX家具订货单上没有出货单位的公章,送货地址也不是原被告典礼居住的地点,XXX购货单上的茶几和化妆台并没有放在原被告典礼居住的地方,不能证明这两份家具订货单是被告为了操办结婚事宜所购买的家具;对证据7村委会证明内容的真实性不认可,被告母亲经商,弟弟用豪车迎娶新娘这些事实可以说明被告家庭条件较好,不符合家庭困难的情况;对证据8被告在XX银行和XX商城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贷款以及向魏XX的借款均不能证明是用于被告操办婚礼的花费,分期付款所够车辆贷款合同系复印件对其真实性不认可。对证据9该照片展示的是媒人在被告家清点钱款的事实,并非是媒人给付原告彩礼款的现场照片,不能证明原告确实收到了上述款项。

    经审理查明:2019年X月原,被告经人个绍认识,2019年X月22日举行结婚典礼。2019年X月19日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前被告给付原告彩礼款、定亲礼、五金一钻以及给付原告家结婚当日招待亲属的典用共计1XXX74万元,婚后没有子女。之后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矛盾,原告不断回娘家居住,2020年X月6日原告拿走自己的部分日用物品后回娘家居住不归。2020年X月10日被告去原告娘家叫摩告回去,双方再次发生争执,原告家人与被告发生互殴行为,双方报警后原告哥哥将其父亲送到永年区X医院住院治疗,被告及其家人纠集多人到永年区X医院将原告哥哥打伤,为此原告再次报警,2020年X月30日邯郸市永年XX公安局对被告及其父亲、被告姐夫分别作出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的处调决定。

    经本院现场斯验,原告现在被告家的陪嫁财产有:XX五门柜X组、XX冰箱X台、饮水机X台、XX立式空调X台、XX空调挂机X台、XX洗衣机X台、夏凉被X条、毛毯X条、羽绒被X条、蚕丝被X条,被罩X个、床单X个、枕巾X对、枕套X对、茶具X套、暖壶X对、糖盒X个、镜子X对、脸盆X对、插电壶X个,X对、棉被套X个。

    本院对另一媒人赵XX进行了调查核实,内容为“经两媒人赵XX和魏XX手,共给付原告宋XX彩礼款情况,其中包括彩礼款8XX00元,定亲礼6XX0元,拿小字8XX元,婚贴6XX元,外加(五金一钻)”。

    以上事实有原、被告结婚证、身份证明、被告的个人消费贷款合同、XX银行信用卡对账单、工商银行交易记录、汽车分期贷款合同、购买五金一钻的票据、录像光盘、永年区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庭审笔录等证据在卷佐证。

    本院认为,原,被告虽然是自感登记结娇,但婚前接触时间较短,相识仅三个月就仓促结婚,可见婚前未能建立良好的感情基础,婚后双方共同生活4个月就多次吵架生气,并分居生活,婚后感情还未能牢固鼓产生裂痕。被告去原告娘家叫原告回去,双方再次发生争抗,原告家人与被告发生互殴,双方报警后原告父亲住院治疗,被告及其家人不但没有去医院看望原告父亲,相反却纠集多人到永年区X医院将原告哥哥打伤,之后邯郸市永年XX公安局对被告、及其父亲和姐夫分别作出行政拘国十日的处两,综上原因导致了原告对被告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经本院主持词解,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坚决不同意调解和好,被告同意调解离婚,但要求原告退还彩礼款,为此双方未能调解和好,也未能达成一致离婚意见。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X条规定的精神,原告要求离婚,本院予以准许。原台的陪嫁财产属于原告的婚前个人财产,应归其个人所有,被告理应返还。原告婚前先后共收取被告彩礼款及五金一钻等共计1XXX74元,考虑到原被告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被告为筹办婚礼向XX银行、重庆市XX商场小顿贷款有限公司和魏XX借款,并背负了部分债务,双方离婚后,原告应酌情返还婚前收取原告的彩礼款,但返还的比例不宜过高,酌定返还彩礼款5万元为宜。

    关于被告主张给付原告彩礼款、见面礼等共计1XXX44元,原告否认并辩称被告给付彩礼款共计X万元,原被告的媒人魏XX到庭作证,尽管魏XX与被告有一定利害关系,其证言效力较低,但结合另一媒人赵XX的证明内容以及被告提举的给付彩礼款前的照片可以证实被告主张的彩礼款属实,故对原告上述辩称,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X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准予原告宋XX与被告魏XX离婚。

    二,被告魏XX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的个人财产如下:蓝鸟五门柜X组、美菱冰箱X台、饮水机X台、格力立式空调X台、格力空调挂机X台、美菱洗衣机X台、夏凉被X条、毛毯X条、羽绒被X条、蚕丝被X条,被罩X个,床单X个。枕巾X对、枕套X对、茶具X套、暖壶X对、糖盒X个,镜子X对、脸盆X对、插电壶X个、花X对、棉被套X个。

    三、原告宋XX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被告魏XX彩礼款X万元。

    案件受理费2XX元,减半收取1XX元,由原告宋XX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到员李XX

    书记员刘XX


  • 2020-08-07
  • 被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施少川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施少川律师
5.0分热情执业:5年
施少川律师
11304201****0124 执业认证
  • 河北万强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刑事辩护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 河北省邯郸市滏河北大街396号华浩天际a座2610
1、刑事辩护:刑事取保候审、刑事会见、代写法律意见书、认罪认罚意见书,通过会见研究证据,分析案情达到无罪、从轻或减轻处罚...
  • 188 3808 8820
  • 18838088820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