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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对方当事人以我方加盖印章的库存单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驳回其请求

  • 合同事务
  • (2022)渝0192民初1711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重庆渝潼律师事...律师
承办律师在本案中,多次与委托人进行沟通,了解案情,通过了解到的全部案情,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并提出证据准备建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锁链,并结合专业知识和法律规定,精心准备答辩意见、质证意见和代理意见,得到了法院的认可,判决驳回了原告方的诉讼请求,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利。

案件详情

  经典案例—对方当事人以我方加盖印章的库存单提起诉讼,法院判决驳回其请求

  (重庆渝潼律师事务所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一、案情简介:

  某连锁公司与某钾肥公司自2015年以来就是长期合作伙伴,由某连锁公司向某钾肥公司提供原料,某钾肥公司向某连锁公司出售硫酸钾。两公司签订了多份购销合同,日常以书面或口头或电子货物流向单确定销售吨位、价格,但因各种原因,存在合同未履行完毕的情况,因双方系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基于信任,因此对往来的一些经济性文件所赋予的法律意义,审查不是较为严格。因某连锁公司经营管理层发生变更,清理出2019年12月30日,某钾肥公司向农资连锁出具一份2019年12月的库存盘点表,显示某连锁公司有126.5吨硫酸钾还存留在某钾肥公司仓库,未向其供货,故该公司多次向某钾肥公司查账,并要求某钾肥公司交付货物,双方未能协商一致,故某连锁公司向重庆市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某钾肥公司委托重庆XX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参与诉讼。

  二、案件难点:

  1、某钾肥公司于2019年12月30日向对方出具的库存盘点表,系非常不利的证据,败诉风险非常高。

  2、库存表给主审法官的第一感觉是给付货物,理所当然,扭转该审判意识,难度较大。

  3、某钾肥公司虽然有部分货物流向单,但因为部分系电话或微信交流,时间较久,无法全部收集完善。

  4、双方交易模式为先货后款,不能单独以对方未给付款项进行抗辩,且2019年12月价格与2022年3月的价格,相差非常悬殊,如败诉,某钾肥公司的损失较大。

  三、办理过程:

  1、加强与委托人的交流沟通,分析案情,收集证据,告知风险。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就本案先后五次前往某钾肥公司,与委托人的负责人、供销部、财务部、办公室等沟通分析案情,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及双方的交易模式,并有针对性地收集完善相关证据。

  2、精心准备庭审,通过规范的案件代理逐步扭转法官的裁判思维。因双方往来交易较多,如何进行答辩、如何准备证据、如何反驳对方可能提出的交付货物与支付货款系不同诉求的抗辩,承办律师从双方交易模式、库存盘点情形、往来对账、盘点表形成过程等方面进行了证据准备,并制作了证据清单、梳理了供货发票、出库单等资料,并通过书面的质证意见和代理意见,从事实、法律规定等方面,提出了切实中肯的法律意见,得到了审判员的采纳。

  四、办理结果:

  本案经法院判决结案,判决驳回了某连锁公司对某钾肥公司的诉讼请求。

  五、律师建议:

  1、市场主体对于多次、高频率的交易,一定要形成一套对合同的完成情况及货物价款的结算体系,避免因为长时间的买卖合同,导致账目不清,发生纠纷。

  2、对于未履行完成的合同,市场主体之间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协商解除,避免因为不同时间货物价格发生变化时,因沟通不畅而产生矛盾。

  3、市场主体对外盖章行文时,要厘清该文件所赋予的法律意义,否则可能会承担败诉风险。

  4、市场主体一定要注意经济性文件的保管,要形成一套档案保管体系,以确保发生纠纷时,有足够的证据支撑自己的主张。同时要跟律师加强沟通交流,以免自身认为非常有证明力的证据,因证据本身证明力、举证方式、证据锁链完整度或运用不当,而导致不利后果。

  (本案审判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蓝XX。书记员:张XX、张XX。)


  • 2022-06-07
  • 被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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