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9)川01刑初181号
被告人:游X
涉嫌罪名:开设赌场罪
辩护人:郭光律师
一、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被告人李X纠集王X、刘X,和我当事人游X等人在简阳、龙泉驿开设赌场。李X赌场组织分有保定、内外保等,另有放水和出售香烟零食人员。赌客主要由李X邀约。刘X负责发放工资,监督望风人员。游X负责接送赌客、望风及找寻赌场用地,并获取场地报酬。2018年10月18日章某某等四人突持械到赌场闹事,和王X指挥的内保发生群殴,至一人死亡、三人轻伤。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游X和李X、王X、刘X参与赌场经营管理系主犯,还指控了故意杀人等罪名。赌场运行虽仅10余天,但获利10余万元,赌客累计200人以上系情节严重。案发后本案共十四名被告人,均因涉嫌故意杀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和盗窃罪被执行逮捕,其中我当事人、被告人游X于同年11月25日被逮捕。
二、承办经过:
本案游X同案犯和涉案人员多达七人,均指认游X负责找寻全部赌博场地、接送赌客运送赌具和望风等犯罪事实,对于公诉机关指控处于主犯地位,在辩护上有客观难度。经反复阅卷梳理21本案卷中大量供述、辨认笔录和证人证言,从言词证据中找出有利于游X的笔录材料,再者利用好庭审辩护人发问环节,发现后及时向法庭明确提出公诉人当庭讯问其他被告人得出的所谓游X负责找寻所有赌场用地非客观事实。就最终判决结果而言,除赌场提供者处缓刑,一名内保处实刑一年六个月外,游X被判处两年实刑是共十一名开设赌场罪被告人中第三低刑期及罚金(最高五年,罚金十万),《起诉书》被告人游X顺位也被《判决书》降低一位,即从犯、自首、当庭认罪认罚等辩护意见得到法院支持。
三、法院判决结果:
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于2019年12月31日判决被告人游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本案系开设赌场罪修订前的案例,我国已于2020年12月26日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将开设赌场罪情节严重的刑期从三年至十年,提高为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