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21)琼0106民初12639号
原、被告双方相识于XXX网,均系再婚。后双方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婚姻存续期间,被告出轨并导致婚姻破裂且无和好可能。但双方针对抚养权以及婚后财产争议较大,无奈,原告委托律师寻求帮助。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了解当事人诉求,针对夫妻共同财产、抚养权以及被告存在过错等方向梳理证据,确定代理思路,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经过4个小时的开庭质证,发表代理意见。法庭经过综合评判,最终判决抚养权归原告,被告每个月支付5000元抚养费、房屋归原告使用,XXX归原告,被告向原告支付经济赔偿金以及经济补偿金。
该案件于2023年3月收到判决书,耗时一年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