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劳动者于2022年11月7日入职公司工作,在销售部担任置业顾问。公司一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内劳动者每月薪资3000元,提成售出房子总额的2.5‰。在工作期间,公司还存在未依法替申请人缴纳社保的违法情形。2023年5月18日,公司在劳动者工作未有任何过错的情况下直接以重大过错为由,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
案件办理经过及诉讼结果
劳动者决定申请劳动仲裁,双方调解关于最终金额一直未能谈拢,后开庭审理,最终判决,支付未支付的工资、提成、双倍工资的差额。社保最终以商谈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用人单位给付虽有拖延但在不断催促下及时支付,劳动者落袋为安。
律师提醒
1、用人单位需要及时签署劳动合同,按时缴纳社保
2、当权益受到侵害,劳动者大胆一点,及时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