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标题:恋爱期间借款返还——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号:(2023)冀0402民初2148号
审理法院: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审级:一审(民事)
案情简介:原告与被告曾系情侣关系,恋爱期间被告多次从原告处大额借款,还有代为偿还车贷等支出行为。后二人分手,被告未能偿还借款,原告要求被告出具借条一份,对还款的金额、时间以及律师费等均进行了明确约定。借条出具后被告仍未能履行还款义务,逐渐失联避债,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还款责任。
案件结果:胜诉,支持我方全部诉讼请求。
办案心X:情侣恋爱期间难免会发生大大小小的经济往来,既有表达爱意的转账、红包,也有为了应急出借的大额转账,然而这些甜蜜的过往在双方分手之后难免会成为纠纷的焦点。仅依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不一定能够认定借贷关系的成立,还需要综合考量金额的大小以及双方是否存在借贷的合意。
本案中,虽然起诉时还未至借条中约定的还款期,但通过我方多番取证调查,了解到债务人在外还有其他被诉被执行的情况,基本丧失偿还能力,再加上长期失联躲债,已经以行为表明其不愿偿还借款,后经开庭及庭后多次沟通,最终得到了承办法官的认可,支持了我方包括律师费、本金、利息等全部的诉讼请求,收获了当事人的认可。
律师在此提醒大家:对于情侣间大额的借款一定要书写借条,小额借款转账一定要备注,同时注意固定证据,保存好双方之间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电话、谈话录音等,比如一方在聊天中承认款项是借款的,或者承诺过会还款等。此外,借条中可对律师费以及送达地址进行明确约定,以便将来起诉时减少己方的借贷成本。最后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尽量不要将还款期约定在很久之后,以免期间出现突发状况造成己方被动的局面。当然,除了案件输赢之外,在这里也提请各位注意,民事契约虽遵循自愿原则,也应秉承诚实信用的理念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毕竟有句老话说得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对于金额较大或者证据繁琐难以确定的经济纠纷,务必及时咨询律师寻求帮助,学会用法律武器追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