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
几年前,委托人帮朋友走账一次,但当时都是口头联系,没有留下记录。之后双方发生纠纷,不再联系。去年年初,原告以委托人借款未还为由诉至法院。
二、经过
联系承办法官,拿到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和证据。
先帮委托人回忆有关案情,再进行梳理、归纳,结合原告的材料,总结出争议焦点为 款项性质的认定。指导其搜集相关证据,再整理、筛选出有利部分。
据此提出初步意见,查找相关法律法规、本地类似案情,制作检索报告、答辩初稿。
庭审 第一次调解失败改期;第二次原告延期;第三次 积极抗辩并提交检索报告,当天晚上原告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