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21年6月,小X入职XX公司,双方口头约定,小X每月底薪5000元,另有绩效提成。自入职起,XX公司一直以公司资金紧张为由拖欠工资,自2021年10月其至小X离职,累计支付1万元工资。此后XX公司不再支付工资。2022年1月,小X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案件分析:2023年9月,委托人到所咨询。本案的主要焦点在于:一是,底薪多少没有书面约定,也没有规律的发放工资记录;二是,委托人离职至今已经超过一年,而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仲裁委是否还会支持小X的诉求?
律师接受委托后,指导小X与公司法定代表人微信联系,固定薪资证据,并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裁判结果:XX公司向小X支付拖欠的工资,每月工资按照5000元计算。
律师建议:1、劳动合同一般仅约定社平工资2000余元,劳动者入职公司后要注意保留月薪记录;2、如果离职,要及时主张权利;3、注意沟通方案,获取对自己有利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