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xx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XX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2021年9月14日向武汉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阅卷,胡晶律师认为在案证据无法证明上游犯罪分子已实际控制财产,也无法证明被告人吴XX主观上明知其进行支付结算的财产是上游犯罪分子犯罪所得,本案认定吴XX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更为恰当。在庭审过程中,胡晶律师向法庭充分阐述了上述观点。
最终,武汉市xx区人民法院采纳了胡晶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吴XX的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