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简介:
被告人袁XX在醉酒状态下驾驶小型轿车,于2021年1月30日0时15分许,在北京市朝阳区和平里西XX灯杆处撞击了正在施工的温XX和张XX,导致两人死亡。袁XX负事故主要责任,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9.4mg/100mL。事故发生后,袁XX自动投案,其家属代为与被害人家属达成调解协议并进行了民事赔偿,获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代理律师:
袁XX的辩护人为孙欢,来自北京市XX。
办案经过:
案件结果:
袁XX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刑期从2021年1月30日至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