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王XX与王XX是一对姐妹,父母去世后,给她们留下了一套承租房。不久后,这套房子涉及拆迁腾退。两人协商后,王XX同意将承租人变更为王XX,并签署了协议书,约定由王XX办理房改和拆迁事项,事后向王XX支付拆迁款总额的一半。
随后,王XX出面办理了房改手续,随后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获得了四百万拆迁款。
事情办妥,王XX满心欢喜地等着妹妹把两百万拆迁款转到自己账上。可左等不来,右等不来,她催促妹妹转款,妹妹却说,承租房不属于遗产,拆迁款跟姐姐没关系。钱,她不给了!
明X是父母的遗产,怎么跟自己没关系了?王XX无奈之下,只好将妹妹告上了法庭。
案件焦点:
承租房房改、拆迁取得的权益属于遗产吗?姐妹二人签署的拆迁款分配协议是否有效?
虽然在拆迁之前王XX的父母已经去世,但是其生前对该公房的承租权,在拆迁后已转化为一种财产权益,由此承租公房转化而来的拆迁款也应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王XX与王XX就房屋拆迁事宜自愿签订《协议书》,约定内容亦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双方均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之规定,判决王XX给付王XX拆迁款两百万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律师解读:
王XX与王XX就房屋拆迁事宜自愿签订《协议书》,王XX按合同约定配合王XX变更为房屋的承租人,履行了合同义务。
后王XX取得房屋的拆迁利益,王XX要求王XX按协议书的约定支付一半的拆迁款,有合同依据,法院应予支持。
案件总结:
王XX与王XX的父母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承租房。二人签订了协议,约定王XX配合将承租人变更为王XX,王XX负责办理房改和拆迁手续。取得权益后,拆迁款分给王XX一半。
取得四百万拆迁款后,王XX却反悔不想给姐姐分钱。王XX只能将妹妹告上法庭。最终,法院认可了协议的效力,判决王XX给付王XX拆迁款两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