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
崔X涉嫌开设赌场罪刑事判决书
(2023)豫1727刑初560号)
案情简介
2023 年 02 月,被告人文X、崔X等人在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某小区内租房作为“XXXX”平台的两个工作室,明知“XXXX”平台为境外- 5 -赌博平台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受雇在工作室担任客服人员。
办案经过:
接受被告人家属委托后,在侦查阶段,通过和办案民警、检察官积极沟通案情、说明厉害关系,最终争取到检察院不批捕的结果,顺利办理了取保候审。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多次和检察官交换意见、根据阅卷结果据理力争,争取到缓刑建议,该量刑建议也被法院采纳。
判决结果:
被告人文X、崔X等人明知“XXXX”平台支付通道是为境外网络赌博平台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仍在该平台从事资金支付结算服务,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公诉机关指控文X等十四名被告人犯开设赌场罪的事实和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文X、崔X等十四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文X、崔X等十四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自己及同伙人的罪行,是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文X、崔X等十四名被告人均无违法犯罪前科,积极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文X、崔X等十四名被告人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适用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依法可以宣告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第二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崔X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