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原告赵X与被告赵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原告向被告开设公司出资50万元,并将其弟弟登记为公司股东,后因被告公司经营不善,原告未能分红,原告便将被告以借款起诉至法院要求偿还50万元。
办案经过:
代理人接受被告委托后,经过了解案件发生的事实背景,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可以确定原告系出资行为,并非出借款项,于是向法院提交追加公司股东即原告弟弟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同时提交所有证明原告出资50万元的相关证据材料。
案件结果:
法院经过开庭审理,支持被告答辩意见,驳回原告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