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兰州某某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与陈XX、戴XX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 综合类型
刑事辩护
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 当前活跃
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 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9万+
    服务人数
  • 24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为委托人辩护

案件详情

甘肃省兰州市中XX

民 事 裁 定 书


(20xx)甘xx民终105xx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兰州某某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住所地甘肃省XX。

法定代表人:闫X。

委托诉讼代理人:安XX,甘肃XX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包XX,甘肃XX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住甘肃省XX。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XX,北京XX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戴XX,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甘肃XX公司,住所地甘肃省XX。

法定代表人:戴XX,经理。

上诉人兰州某某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因与被上诉人陈XX、戴XX、甘肃XX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xx)甘01xx民初134xx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程序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20xx)甘010x民初134xx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兰州某某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9978元予以退回。

审 判 长 马XX

审 判 员 陶XX

审 判 员 阎XX

二〇xx年xx月xxx日

法官助理 张XX


书 记 员 谢XX

  • 2020-11-11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
您是否要咨询甘肃瀛强...事务所
5.0分服务:9万+人服务天数:999
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
31620000****5308D 执业认证
  • 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 主任
  •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 兰州市城关区滩尖子381号外滩银谷写字楼13F
安治国律师,甘肃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兰州市律协理事。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于2002年开始执业,同时也是甘肃政法大学外聘讲师...
  • 173 6169 1477
  • 15117073744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