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李XX涉嫌诈骗罪一案,获不起诉决定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李伟明律师 在线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9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本案中,李伟明律师凭借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深入分析,成功为李某某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这不仅体现了法律对事实和证据的严格要求,也展示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法律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人道主义原则。

案件详情

案情简介:                                    

侦查机关指控,2014年11月20日,同案犯罪嫌疑人周某某伙同犯罪嫌疑人李XX以做塑料颗粒生意为由诈骗冉某某、姜某某共计现金220万余元。李XX于2017年12月5日投案并被取保候审。侦查机关以李XX涉嫌诈骗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三、办案过程: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接受犯罪嫌疑人李XX的委托,指派李伟明律师作为辩护人。李伟明律师查阅案卷及相关法律规定,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和证据,提出李XX不构成诈骗罪的辩护意见,并请求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李伟明律师与检察机关就李XX涉案情况以及法律分析进行了多次沟通,最终为李XX争取到检察院不起诉决定。

四、办案思路:
1、李XX主观上无帮助周某某犯罪的故意,客观上未参与周某某的犯罪行为。
2、周某某的供述和判决书均证实李XX不知情且未参与犯罪行为。

五、办案结果:
检察机关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认为李XX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有欺骗行为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决定对李XX不起诉。

六、办案心得:
本案中,李伟明律师凭借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深入分析,成功为李XX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这不仅体现了法律对事实和证据的严格要求,也展示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作用。通过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法律结果,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和人道主义原则。

  • 2019-03
  • 最高人民法院
  • 被告
  • 无罪释放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李伟明律师
李伟明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李伟明律师
5.0分热情执业:9年
李伟明律师
13713201****0387 执业认证
  •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刑事辩护
  • 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与金坛路交汇处金石大厦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刑民交叉业务部主任,自2017年执业至今,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掌握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及技巧,尤其擅长经...
  • 185 6051 8567
  • 18560518567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