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拒赔
2023年3月31日,王XX投保了一份百万医疗险,保额600万元。
2023年8月21日,王XX因肺癌住院手术,自费2.5万元。
2023年10月20日,保险公司以“投保前未告知肺结节”拒赔并解除合同。
最后,王XX委托广东XX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医疗费2.5万元。
委托广东XX XXX保险理赔团队
王XX担心法律程序漫长,同时也觉得觉得像他这种普通人肯定是一点胜算都没有的。加上保险合同又厚又专业,一般的律师也看不太懂。想要成功理赔的难度太高了。保险公司就是抓住“未告知肺结节”的漏洞来拒赔,但实际投保时已通过业务员告知相关病史。保险合同复杂,如何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成为难题
一次偶然的机会王XX通过直播找到了XXX团队,XXX保险理赔团队的医生、律师和鉴定师从多个角度出发分析了案件和王XX的病情,并给出了对应解决办法及诉讼策略。团队通过多方调查分析,调取了微信聊天记录,证实王XX投保时已提交肺结节报告,业务员明确回复“不影响理赔”。于是知险律师指出,保险公司知晓病史后未及时解除合同,丧失拒赔权利。
XXX团队采用风险代理模式,未成功不收费,差旅费用由律所预先垫付,委托人只需承担诉讼相关费用,极大减轻了委托人的经济压力。团队承诺全风险代理,在王XX所在的佛山市和周围的肇庆市,深圳市,顺德XX等地区都有同类胜诉案例。最终,王XX委托律所提起诉讼,要求XX支付2.5万元医疗费。
律师观点
知险律师认为,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在知晓肺结节病史后30日内未解除合同,权利已消灭。且业务员误导性回复构成表见代理,保险公司需承担赔付责任。
最终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知险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在线支付王XX2.5万元,驳回利息请求,案件成功解决。
自此,王XX的肺癌术后医疗费医疗险拒赔案10万元保险金全额理赔成功。
未来XXX保险理赔团队将继续带领广东XX对不合理拒赔说“不”,坚决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