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拒赔
2019年3月13日,林XX为其子小X投保了一份重疾险,保额50万元,附加医疗险等险种,年缴保费5611.89元。
2023年8月21日,小X因头痛、呕吐入院,确诊为“鞍上池、左侧基底节区低级别胶质肿瘤出血”,并行肿瘤
切除术,后续多次在海南、广东等地医院治疗,累计自费医疗费67144.43元。
2023年12月4日,保险公司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小X2017年检查存在卵圆孔未闭”为由拒赔,并拒绝豁免后
续保费。
委托广东XX律师保险理赔团队
面对保险公司的强硬拒赔,林XX陷入绝望。保险公司声称“卵圆孔未闭属于未如实告知”,而林XX认为这
只是婴儿期的普通检查,并非健康告知中的“先天性疾病”。她就想着说 “孩子七年前的检查医生都没说有
问题,怎么投保时就成了隐瞒?”保险合同中的“婴幼儿告知条款”笼统模糊,保险公司将“卵圆孔未闭”强
行归类为“先天性疾病”,甚至质疑脑肿瘤与多年前的心脏检查存在关联。但面对保险公司专业法务团队和复
杂的医学举证要求,就连普通律师都难以应对,林XX觉得自己的维权之路是毫无胜算。
就在她濒临放弃时,通过病友群了解到专注保险拒赔的广东XX。在炳瑞律师的直播答疑中,家属
得知:保险公司的“未如实告知”主张需证明询问内容与疾病关联性;且“卵圆孔未闭”未被明确列入健康告
知范围。团队医学顾问指出,该检查结果属于新生儿常见现象,与脑肿瘤无医学关联。律师进一步分析,保险
公司未对“先天性疾病”条款进行明确说明,这一关键点让家属重燃希望。
广东XX炳瑞律师团队采用风险代理模式,未成功不收费,差旅费用由律所预先垫付,委托人只需
承担诉讼相关费用,极大减轻了委托人的经济压力。团队由儿科医学专家、保险法律师组成,擅长从健康告知
细节推翻保险公司拒赔逻辑。此前,广东XX在海南海口、三亚等地已成功代理多起“未如实告知
争议”案件,均获法院全额支持。最终,林XX下定决心委托团队提起诉讼,要求XX人寿支付保险金56.7万
元并豁免保费。
律师观点
广东XX炳瑞律师团队认为:
委托人已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健康告知仅询问“先天性疾病”,而小X2017年的“卵圆孔未闭”未被医学界
定为疾病,且未被列入保险合同明确询问范围,投保人无隐瞒故意。保险公司未举证“卵圆孔未闭”与脑肿瘤存在医学关联,拒赔理由缺乏事实依据,违反《保险法》第十六条。
保险公司未对“先天性疾病”免责条款进行加粗、特殊标识或口头说明,未尽提示义务,条款不产生效力。
最终结果
最终,法院采纳了知险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医疗险金67144.43元,
退还已交保费4897.29元,并豁免后续保费,承担案件受理费9520元,案件成功解决。
自此,小X的重疾险拒赔案判决被告支付重大疾病保险金50万元、医疗险金67144.43元,退还已交保费
4897.29元,并豁免后续保费,承担案件受理费9520元,案件圆满结束!广东XX凭借对健康告知
条款的精准解读及医学证据的深度剖析,成功打破保险公司“未告知陷阱”。
未来炳瑞律师保险理赔团队将继续带领广东XX对不合理拒赔说“不”,坚决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