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拒赔
2022 年 10 月 8 日,冯XX向某保险公司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保额 60 万。
2023 年 2 月 13 日,冯XX被诊断为“左侧乳腺病变,符合(左侧乳腺外上象限)浸润性导管癌,伴导管原位癌”。
事后,冯XX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2023 年 10 月 20 日,保险公司向冯XX出具拒赔通知书,拒赔理由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委托广东XX(XXX)
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冯XX既愤怒又无助。毕竟保险公司往往有强大的律师团队,甚至有专门的法务部门。且条款白纸黑字写着,内容庞杂还涉及保险、医疗、生物、法律等等专业知识。别说一般人了,一般的律师也看不太懂。对于普通人而言,这种理赔的难度实在是太高了。
更何况冯XX还在内蒙古,做保险理赔业务的律所本来就少,阿荣旗根本找不到靠谱的理赔律师。就算有同省
的律师愿意接案子,也不能保证理赔成功,却要事先收取高昂的律师费。
但是保险公司事先也没有询问,怎么冤枉自己“故意”不履行告知义务呢?明X是你们自己没讲清楚啊!
愤怒又委屈的冯XX搜索到了专注保险拒赔又全国接案的广东XX务,其中的XXX在
处理保险公司以“未如实告知”为理由拒赔的案件里有大量的理赔胜诉判决和成功经验,而且胜诉案例遍布全
国各地。冯XX终于看到了曙光,预约了炳X律师免费的直播连麦咨询。
在初次咨询中,冯XX了解到了未如实告知拒赔的可实操理赔思路,里提供了投保过程以及细节。炳X律师保
险理赔团队的医生、律师和鉴定师从多个角度出发分析了案件和冯XX的病情,并给出了对应解决办法及诉讼
策略。这让冯XX看到了理赔希望。
炳X律师团队采用风险代理模式,未成功不收费,差旅费用由律所预先垫付,委托人只需承担诉讼相关费用,
极大减轻了委托人的经济压力。更何况广东XX在冯XX所在的内蒙古自治区的阿荣旗、海拉尔、
呼和浩特等地区均有保险理赔胜诉判决。
之后,冯XX委托广东XX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 60 万元,并继续履行
保险合同。
律师观点
XXX认为:
冯XX向保险公司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保险公司出具了保险单,两者之间的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双方
应当按照保险法规定及保险合同约定享受权利、履行义务。
保险公司关于重大疾病的保险条款中明确约定给付首次重大疾病保险金以及豁免保险费的条件,并对重大疾病
作出释义。冯XX投保时已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无权单方面解除保险合同。冯XX被诊断为“左侧乳
腺病变,符合(左侧乳腺外上象限)浸润性导管癌,伴导管原位癌”,符合赔付条件。
最终结果
XXX拥有丰富的与保险公司协谈的实战经验,依据冯XX的意愿,在诉讼过程中跟保险公司协谈。保险公司最终决定赔付,向冯XX支付重大疾病保险的首次重大疾病保险 50 万元,并继续履行重大疾病保险。
自此,内蒙古阿荣旗冯XX的乳腺癌重疾险拒赔案理赔成功。
未来XXX将继续带领广东XX对不合理拒赔说“不”,坚决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