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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险胜诉标杆案例 青少年情绪障碍症 因为既往病史拒赔 炳瑞律师保险理赔团队助力,全额胜诉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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炳瑞律师保险理赔团队多视角剖析小吴保险案。发现保险公司对“精神行为障碍免责条款”提示说明不足,条款无效,且“既往病”主张无凭,扩大解释不被认可。法院采纳团队律师观点,判决保险公司全额赔付36445.15元保险金及利息,还承担356元案件受理费 。

案件详情

保险拒赔

2023年7月9日,小X的母亲洪XX为其续保某保险集团的住院医疗保险,保额100万元,保险期至2024年6月

27日。

2023年7月26日,小X因注意力不集中就诊于广州天使儿童医院,确诊为“青少年情绪障碍症”,并于7月27日

至8月14日住院治疗,自付医疗费29359.78元。

2023年9月9日,小X再次入院治疗,花费17085.37元。

2023年10月9日,洪XX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以“青少年情绪障碍属于既往病史及精神行为障碍免

责条款”为由拒赔。


委托广东XX(XXX)

面对保险公司的拒赔,洪XX一家陷入迷茫。本来女儿得了这种精神类“怪病”就让洪XX焦头烂额,保险公

司居然还声称“青少年情绪障碍”属于免责的“既往病史”,而家属从未被告知这一条款。

洪XX心想:“孩子明明是首次确诊,怎么就成了‘既往病史’?保险合同里密密麻麻的免责条款,我难道要

一条一条看吗?我哪里看得懂?这不是欺负人吗?”

保险公司强调“精神行为障碍”属于免赔范围,甚至质疑医院诊断的合理性。普通律师对保险条款和医学定义


的双重复杂性束手无策,维权之路看似希望渺茫。

就在洪XX准备放弃时,亲友推荐了专注保险理赔并且全国接案的广东XX。虽然这种青少年精神

疾病的理赔还没有先例,但是洪XX还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想法,连麦了炳瑞律师的直播间,讲述了自己的

问题。

在后期的咨询里,家属了解到: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若未明确提示,可能无效。XXX的

医学专家指出,小X的“青少年情绪障碍”系首次确诊,且病历中无既往病史记录;而专业保险理赔律师则从

保险法角度分析,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条款进行加粗、特殊标识或口头说明。

这些关键点让家属意识到,保险公司拒赔理由确实站不住脚。

炳瑞律师团队采用风险代理模式,未成功不收费,差旅费用由律所预先垫付,委托人只需承担诉讼相关费用,极大减轻了委托人的经济压力。

团队由医学顾问、保险律师和司法鉴定专家组成,擅长从病历细节推翻保险公司拒赔逻辑。

此前,广东XX在广东省海丰、惠州、深圳、阳春、佛山、广州、韶关、东莞等市均获得了保险理

赔案件的胜诉判决。

最终,洪XX委托广东XX的XXX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

金36445.15元。


律师观点

1.免责条款无效:保险公司未对“精神行为障碍免责条款”进行加粗、特殊标识或口头说明,违反《保险法》

条款,该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

2.非既往病史:小X的病历明确记载为首次确诊“青少年情绪障碍症”,且投保时未隐瞒相关病史,保险公司

“既往病”主张无事实依据。

3.条款扩大解释:保险公司将“青少年情绪障碍”强行归类为“精神行为障碍”属于单方扩大免责范围,与医

学诊断标准不符,法院不予采信。


判决结果

法院采纳律师观点,认定保险公司未履行免责条款提示义务,判决其全额赔付保险金36445.15元及利息,并

承担案件受理费356元。

XXX凭借对保险条款与医学诊断的精准解读,再次打破保险公司“免责陷阱”,为青少年心

理健康保障树立维权标杆。

至此,广东阳春小X青少年情绪障碍症因既往症拒赔案全额理赔成功,胜诉!

未来XXX将继续带领广东XX对不合理拒赔说“不”,直面强大的保险机构,坚

决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2024-03-04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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