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度156依法*起诉
一、基本案情
李X于2024年12月20日22时*,酒后*车*北京市西城区某餐厅附近,驾车*程*与孙*停放在前方*车*发生追尾事故。李X负全*责任,李X在现场等候民警。经**法*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出具的《司**定意见书》证实李X血液中含有*醇成*,其浓度为156mg/100ml。李X查*归*后,已赔偿受损车*损失,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二、辩护意见
李X没有*驾的主观故意,在停车*意外溜车*成*微事故。事发后*首、坦白、认罪认罚、取得被害人谅解。李X的人身危*性和*会危*性大大降低,失去追究其刑事责任*特殊预防意义。本着慎XX原则和*严**政策,建议对其不起诉。
三、检察院决定
本院认为,李X实施*《中华*民共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定的行为,但鉴于*X归*后*实供述,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根据《中华*民共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据《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的规定,决定对李X不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