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
2023 年 7 月 5 日,杨XX为其母亲王XX投保了某保险公司意外险产品,其中意外身故/伤残保险责任的保险
金额为 20 万元。
2023年9月4日王XX因交通事故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 2023 年 9 月 7 日死亡。
嗣后,杨XX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告知杨XX拒赔。
委托广东XX (XXX)
面对保险公司的不合理拒赔,杨XX感到非常无助。想着保险公司这么个XX大物肯定有很强大的法律团队甚
至是专业的法务部门。保险法条和规定是银保监会已经定好的了,合同条款也是白纸黑字写着的,杨XX认为
其母亲因交通事故身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但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复杂,如何证明是难题。他们担心法律程序漫
长,同时也觉得觉得像他这种普通人肯定是一点胜算都没有的。加上保险合同又厚又专业,一般的律师也看不
太懂。想要成功理赔的难度太高了。
就在她的家人想要放弃的时候,杨XX找到了专注保险拒赔又全国接案的广东XX,并且预约了炳
瑞律师的电话咨询和直播答疑。在初次咨询中,杨XX了解了具体的理赔思路,提供了投保过程以及细节。这
让杨XX的家人看到了成功理赔希望。
律师观点
炳瑞团队认为保险合同合法有效,王XX因交通事故身亡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未履行对免责条款的提
示说明义务,且电动车未被法律明确定性为“机动车”,免责条款不生效,要求被告赔付20万元。合同无效的
过错在于保险公司未履行审查被保险人同意的先合同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结果
最终,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杨XX20万元,并驳回其利息请求。法院认定,案涉保
险合同因未取得被保险人王XX同意确认保险金额,导致“身故保险金”条款无效,但保险公司未履行审查义
务存在过错,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尽管王XX驾驶的电动车被鉴定为“机动车”,但因行政分类争议,法院
认为免责条款不适用,且原告无过错。
未来XXX将继续带领广东XX对不合理拒赔说“不”,坚决捍卫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