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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匿子女引监护纠纷,律师助力破解抚养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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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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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查认为,温XX与叶XX作为孩子的父母,均为其监护人,享有监护权。最终法院裁定禁止叶XX实施侵害温XX监护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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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夫妻双方因各种矛盾产生的争议常常涉及诸多方面,而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问题尤为关键。如何在保障父母双方合法权益的同时,确保未成年子女能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成为了法律与情感平衡的重要课题。

近期,XXX承办的一起人格权侵害禁令案件,就为解决此类问题提供了典型范例。

温XX与叶XX于2018年登记结婚,两人婚后育有一女。婚后,孩子一直居住在北京市某区101号房屋中,日常抚养照顾、经济支出等主要由温XX及家人负责,孩子与温XX及其父母建立了深厚感情,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

2023年下半年,夫妻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争吵过后,叶XX并未第一时间提出离婚,而是采取了另一种极端方式——她在未与温XX协商的情况下,擅自将孩子从家中带走并藏匿。此后,温XX多次与叶XX沟通,急切要求其送回孩子,但叶XX及其父母拒绝告知孩子的状态及位置,不接温XX电话,并以各种借口阻碍温XX看望孩子、行使监护权。温XX心急如焚,每日前往叶XX父母家中敲门询问,均无人响应。温XX曾报警求助并向妇联求助,但都无果。最终,走投无路的温XX找到了XXX,希望得到有效的法律帮助。

家理律师接手案件后,深入研究案情,搜集整理材料,结合现行法律框架下对于此类隐匿行为有效即时的制止措施,为温XX制定了更详实有效的诉讼方案。

结合已有证据,家理律师认为,孩子尚且年幼,夫妻双方应当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相应义务。同时,双方对未成年子女也享有平等监护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应受法律保护。而叶XX擅自带走并藏匿孩子的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温XX对孩子的监护权和行使家庭教育的权利,也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孩子成长只有一次,若不制止叶XX的行为,将不利于保护他与孩子的亲子关系,对孩子和当事人温XX都会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

庭审中,叶XX对此辩解称:首先,温XX在婚内存在和异性暧昧聊天的行为。并且在聊天记录中,叶XX发现温XX已经在和女性朋友商量离婚并抢夺孩子的具体事宜,温XX有抢夺孩子抚养权的动机在先,且温XX的母亲也对温XX婚内出轨一事持支持态度;作为母亲,她带女儿回娘家亲自照顾是履行监护职责。她认为把女儿留给身为飞行员、工作不规律且长期不在家的父亲,或者身患疾病的爷爷奶奶照顾,才是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有遗弃孩子之嫌;叶XX表示,她从未隐藏孩子,还给温XX发送过孩子日常生活视频与照片,双方也有多次视频通话;同时,叶XX认为温XX封建父权思想严重,长期来看,对孩子会造成许多负面的影响,且温XX在离婚诉讼期间,通过报警和上门骚扰的方式对待她,她因惧怕温XX抢夺、伤害孩子而不敢开门,这一情况被温XX故意歪曲为她隐藏孩子。

针对叶XX的说法,家理律师将照片、视频、微信聊天记录、报警照片等一一呈交给法官,用以证明叶XX阻止温XX监护、探望孩子,侵害其监护权的事实。同时,家理律师还全面、有力地呈现了案件的真实面貌,向法官阐述了叶XX行为的违法性和对温XX家庭造成的伤害,强调了颁发人格权侵害禁令的必要性。

法院经审查认为,温XX与叶XX作为孩子的父母,均为其监护人,享有监护权。最终法院裁定禁止叶XX实施侵害温XX监护权的行为。



  • 2024-05-25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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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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