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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律师成功代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帮助租赁方被告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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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代理案件,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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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高律师成功代理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案件,帮助租赁方被告减少损失
一、案情简介
2024 年 1 月 20 日 4 时许,发生了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哈尔滨交通事故律师高志博代理李X当事人,成功帮助李X当事人减少赔偿金,从80多万死亡赔偿金,减少至8万赔偿金。
事情经过是:a驾驶登记在 L李X名下的小型轿车,在公路行驶时,与道路北侧树木碰撞。这场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李X及2位乘车人小X和小X当场死亡,1名乘车人赵X受伤后经救治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李X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其他乘车人无责任。

这起事故涉及到车辆租赁问题。车辆所有者 L李X把车租给了 W,租金 400 元 / 天。W 又将车转租给李X,租金 450 元 / 天。H 和 R 是小X的父母,他们认为 李X和 W 在租赁车辆过程中存在过错,没有查验租车人的驾驶证,所以将 L李X和 W 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小X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总计 827,715 元。

二、律师观点
我作为 L李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提出了以下观点:第一,李X对 W 转租车辆给a并不知情。李X把车租给 W 时,知晓第一个租车客户驾驶证在有效期内才同意出租。但 W 擅自转租给李X,李X并不知情,所以 李X不应对a驾驶车辆导致的事故负责。第二,李X已经检验过 W 的驾驶证,当时驾驶证属于正常状态,后来 W 驾驶证注销却未及时通知 李X,事发时 L李X并不知晓,W 隐瞒这一情况,还隐瞒转租事实,责任应由 W 承担。第三,本案应当追加李X法定继承人为被告,原告未追加,影响了本案责任的合理承担。并且,此次事故是a超速驾驶导致的单方事故,a应负主要责任 ,李X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院审理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看了很多证据。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前的民事判决书,还有交警对 李X 和 W 的询问笔录等。通过这些证据,法院确认了事故发生的事实和责任认定,也明确了车辆租赁和转租的过程。法院认为,小X在本次事故中属于 “好意同乘”,他自己也存在一定过错,没有审查a的驾驶资质,也没尽到提醒义务。

李X 作为车辆所有人,把 “非营业”“家庭自用” 的车对外出租,还没审查租车人的驾驶资质,存在管理过错。W 作为车辆出租中间人,转租车辆时同样没审查a的驾驶资质,也存在过错。所以,虽然a是事故的主要责任人,但他已经在事故中死亡,李X 和 W 也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四、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 李X 和 W 各承担 10% 的赔偿责任。李X 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 H、R 损失 83,211.50 元,W 也同样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 H、R  83,211.50 元。H、R 的其他诉讼请求则被驳回。

在这个案子里,哈尔滨交通事故律师高志博通过开庭前深入仔细研究证据、分析法律关系,开庭中不断铿锵有力且负责任的为当事人争取权益,帮助其减少赔偿金,为当事人 李X争取到好的结果,仅赔偿百分之十的赔偿金。这也体现了哈尔滨交通事故高志博律师在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不仅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要依据事实和法律,为当事人争取公正的结果。


  • 2025-05-13
  • 被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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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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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 主任
  •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合同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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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博律师,主任律师,亲自撰写刑事辩护诉讼实战技能和婚姻家庭诉讼实战技能等各领域相关法律文章和成功案例。在近10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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