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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频繁往返中XX两地躲避离婚,助男方在国内解除婚姻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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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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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吕先生免去了多次往返中国参与诉讼程序的疲累。

案件详情

吕XX是美籍华人,系美国某医院医生。魏XX原系北京单位员工,2010年年底与吕XX相识。2011年2月,吕XX与魏XX在北京登记结婚。

2012年5月,吕XX首付50万美元,贷款22.5万美元,购买了美国某处房产,该房屋现值约为115万美元。2012年12月,魏XX在美国生育一女吕XX。

2013年1月,因照顾孩子发生争执,魏XX返回北京。2013年3月,吕XX将吕XX带回北京,交给魏XX抚养。自2013年4月至2015年6月,吕XX一直生活在中国北京,由魏XX及其母亲照顾。吕XX、魏XX均数次往返中XX两国,但吕XX常居美国,魏XX常居北京。

期间,双方曾经见面,但魏XX受到吕XX暴力威胁,魏XX在美国申请家庭暴力保护,被认定为精神虐待。2015年6月开始,魏XX带着吕XX一直居住在美国,据纽约妇女家庭暴力中心庇护所机构代表出具的证言显示,魏XX因受到家庭暴力,于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11月15日期间居住在该庇护所,并获得该机构提供的过渡期住房计划。

自2014年年底开始,吕XX在美国聘请律师处理离婚事宜。但由于魏XX频繁往返中XX两国,因无法确定魏XX停留美国的时间,美国法院可能不具有管辖权,吕XX的美国律师建议其在中国起诉。2015年3月开始,吕XX多次从美国返回北京,向朝阳区某法庭起诉离婚。2015年4月立案,2015年6月法院认定双方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吕XX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2015年11月,魏XX在美国纽约州单独提起监护权、探视权和抚养费诉讼。2016年4月,吕XX再次飞回北京,完成第二次离婚诉讼的立案,要求离婚并获得吕XX的抚养权。因魏XX拒绝接收法院通知、传票等法院文件,本案开庭一再拖延,吕XX在短期内频繁往返中国,疲于应对两地的诉讼。2016年9月,吕XX找到我们,询问能否由律师全权代理中国的离婚诉讼。

办案经过

家理律师有着丰富的涉外离婚案件办理经验,告诉吕XX可通过公证认证手续,全权委托律师代理中国的离婚诉讼。按照我们的要求,吕XX在美国聘请了纽约州公证员对其出具的委托书、离婚起诉状、离婚意见书进行了宣誓公证,并经由纽约州州务院、中国驻纽约总领馆的认证程序后,将上述公证认证文书寄给我们,由我们的律师全权代为办理离婚事宜,吕XX无需亲自回中国应诉,为其避免十余次往返中XX的疲累。

  2016年10月,美国纽约州某县法院出具抚养费判决,吕XX作为非监护方,需每月向吕XX支付1400美元抚养费,追缴16000余美元抚养费,负担吕XX未报销医疗费用的81%;2017年2月,该法院出具监护权和探视权判决,魏XX获得吕XX的监护权,吕XX具有探视权。

案件结果

判决吕XX与魏XX离婚。

家理律说

在本案中,我们面临最麻烦的问题有三项:其一是魏XX去了美国,中国是否有管辖权;其二是法院文书的送达问题;其三是吕XX忙于工作和美国的诉讼,频繁返回北京参加诉讼存在困难。

  第一,关于管辖权。由于吕XX系美籍华人,本案系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应按照国际条约和国内立法规定所确定。我国涉外离婚案件的管理是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即对中国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管辖。住所地即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提起诉讼时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生病住院除外。在本案中,被告魏XX是中国国籍,户籍在北京,但是本案立案时,魏XX在美国。我们通过调取魏XX的出入境记录,举证魏XX最后一次出境记录是2015年12月,在美国居住尚不到一年,因此北京法院具有管辖权。

  第二,关于送达问题。魏XX是中国人,其住所地在北京,北京法院曾将法院文书邮寄至其北京住所,但是魏XX想用拖延离婚的方式,换取吕XX在房产方面的妥协,因此法院将立案通知邮寄至魏XX北京住所时,其同住家属拒收法院文书,立案通知无法送达,北京法院一直未能开庭审理此案。我们与吕XX及其美方律师经过多方了解,掌握了魏XX在美国的具体住址,并告知魏XX将通过中央机关或者外交送达途径,向其送达北京法院的文书。魏XX得知此次离婚诉讼已不可避免,因此在国内委托了律师,并办理了公证认证手续,由其全权处理离婚事宜,该案得以顺利开庭。

  第三,吕XX出庭问题。在涉外离婚案件中,当事人为外国籍公民,不能亲自到中国参加相关的法律诉讼程序,可将授权委托书、离婚起诉书和离婚意见书经本国公证机构或者公证人员予以公证,并经该国授权的外交部门(本案中为纽约州州务院)认证后,经中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事馆进行领事认证,此即双认证。在本案中,吕XX的相关文件经过当地公证人员的公证,并经本国外交部门和我国驻纽约州领事馆的双认证后,即可作为合格的法律文书,在中国的法庭上出示。通过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吕XX免去了多次往返中国参与诉讼程序的疲累。


  • 2022-07-06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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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轶律师是北京家理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第十一、十二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易轶律师深耕婚姻家事法律服务行业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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