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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白纸黑字成空谈?法院强制镇政府履行553万腾退补偿协议

  • 房产纠纷

律师价值

委托诉讼代理人
周盟律师
精准锁定违约事实——紧扣《腾退补偿协议》条款,证明镇政府审计义务已完成,付款条件已成就; 瓦解被告抗辩逻辑——通过协议文本解释,驳斥“北投公司审核未完成”的推责主张; 强化司法救济力度——推动法院突破行政惯性,判决镇政府180日内履行553万债务,并承担迟延利息。 以契约精神对抗行政拖延,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权益兑现。

案件详情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25)京0112民初5361号



一、案件基本信息

  1. 案号:(2025)京0112民初5361号

  2. 审理法院: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3. 判决日期:2025年7月17日

  4. 案件类型:合同纠纷(腾退补偿协议履行争议)

  5. 诉讼双方

    • 原告:陈XX(土地使用权受让人)

    • 被告:北京市通州区xx镇人民政府


二、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1. 案件起因

  • 2014年,陈XX通过《土地转让合同》取得北京市通州区XX4亩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

  • 2018年,因xx镇集体产业用地项目建设,涉案土地被纳入腾退范围,地上建筑物于同年6月被拆除。

  • 2021年7月25日,双方签订《腾退补偿协议》,约定补偿总金额5,533,833元,并明确付款条件:

    • 首期50%:腾退卷宗通过审计审核后支付;

    • 尾款:最迟于2022年12月31日前付清。

2. 争议焦点

  • 原告主张:已按协议完成腾退义务,但xx镇政府未按期支付补偿款,构成违约。

  • 被告抗辩:付款条件未成就,因项目实施主体北投XX未出具审计审核结论且未拨付资金。


三、法院认定事实

  1. 协议有效性

    • 《腾退补偿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履行。

  2. 原告履约情况

    • 陈XX已于2018年6月完成腾退,并提交全部材料。

    • 2023年1月12日,xx镇政府委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审核意见,确认腾退符合政策要求。

  3. 被告违约事实

    • 协议未约定审计审核主体为北投XX,xx镇政府自行审计后仍拒绝付款。

    • 截至2025年诉讼时,已远超协议约定的2022年付款期限。


四、法院判决结果

  1. 支持原告诉求

    • 宋庄镇政府须于判决生效后180日内支付全部腾退补偿款5,533,833元

  2. 违约责任

    • 若未按期支付,需按《民事诉讼法》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3. 诉讼费用

    • 案件受理费50,536.83元由宋庄镇政府承担。


五、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77条

    •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7条

    • 法院应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判。


六、案件意义

  • 明确政府履约责任:即使涉及第三方资金拨付,政府不得以内部流程为由拒绝履行已生效协议。

  • 保护被腾退人权益:法院严格依据合同条款裁判,避免行政权力滥用导致民事权益受损。


  • 2025-07-17
  •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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