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2019年7月至2020年1月期间,被告黄X多次向原告借款,共计420,000元,并签订多份《借款合同》及《借条》。部分借款由被告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后,黄X仅偿还35,000元,余款未还。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黄X偿还本金及利息,并由被告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二)焦点问题:本案的争议焦点是:1.借款关系的认定;2.担保责任的认定。
(三)诉讼经过: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迅速指派律师全程代理。庭审过程中,两被告经合法传唤未到庭,XX律师充分准备,围绕借款事实、担保效力、利息计算等焦点问题,向法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提交全套证据材料,并针对可能的争议点进行预判与应对。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论证,法院最终支持原告全部本金诉求及按LPR 4倍计算利息的合理主张,充分彰显了律师团队的专业能力与庭审把控力。XX律师始终以“客户利益至上”为原则,从案件受理至判决生效,全程保持与客户的密切沟通,及时反馈进展,解答法律疑问。XX律所始终秉承“专业、严谨、负责”的服务理念,在每一件案件中全力以赴,以法律人的专业素养与职业担当,为客户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四)案件结果:1.认定借款本金385,000元,判决被告黄X偿还本息;2.被告公司对其中290,000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由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