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经人介绍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夫妻感情一般,尤其在生育小孩后,双方感情进一步恶化。原告曾于2022年初起诉离婚,但法院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双方分居至今,原告认为夫妻感情已无和好可能,遂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二)焦点问题: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一)双方自此分居至今,感情已无和好可能,是否具备离婚条件?(二)婚生女的抚养权?
(三) 诉讼经过
四川融创律师事务所在接手这个案件后,立即安排律师重新深入调查案件背景,收集更多有力的证据。仔细研究法律法规,寻找每一个可能的法律突破点,以确保为原告争取最大的权益。与原告保持密切的沟通,及时了解当事人的想法和需求,给予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心理支持。以律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养,认真负责地对待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细节。这不仅仅是一场离婚诉讼,更是关乎一个人的人生幸福,一个孩子的未来命运。始终以专业与责任为当事人护航,力求实现合法诉求,最大限度减少纠纷伤害。
(四)案件结果
本案由四川省仁寿县人民法院判决,双方以抚养费1000达成调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