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件大概内容*:
申*人与被申*人系亲属关*。2021年,被申*人及其父亲找到申*人,称为了让其儿子就读小学及中学,希望申*人将名下的唯一住房*过户到被申*人名下,待儿子升入中学后*将房*过户给申*人。申*人当时*虑到亲情关*以及为了重孙*受更好的学校教育,就同意了被申*人的要求。2021年5月19日,被申*人手书《承诺书》,承诺“奶奶xx将名下的房*于2021年5月20日过户于**xx名下,明*约定此房*户只用于*子上学之用,奶奶xx有*久居*权*处置权”。2021年5月20日,被申*人带着申*人来到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签署《存量房*卖合同》1份,申*人年*已大,按照被申*人要求在合同上签了字,通*所谓买卖方*将房*过户给被申*人xx,但被申*人并没有***人支*任***。事实上,被申*人儿子于2020年3月出生,如等到中学毕*后*少需要14年**,待到此时**人已98岁高*,何**房*的交易*处置?现今,自新冠疫情身患白*后**人身体状况*益*佳,申*人需要房*居*并需要随时*置房*以保证生活医疗费*。根据以上原因,申*人找到被申*人协调此事,但被申*人态度坚决不予返还。因此申*人找到我,希望我通*法*途径解*本案。
我通*分析后,提出确认房*买卖合同无效的观点,并要求被申*人将房*协助过户登记回申*人名下。通*对事实和*据的把控,仲*庭全*支*的我方*仲*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