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5日,怀孕6个月的张X陪同家人前往某大型商场购物,在乘坐手扶电梯时,电梯突然发生骤停故障,导致张X重心不稳摔倒在地,腹部撞击到电梯台阶。经医院诊断,张X出现先兆流产症状,需住院保胎治疗21天,产生医疗费18,600元,后续还需定期进行产检监测胎儿情况。事故发生后,商场辩称电梯已通过年度安全检验,故障系张X未扶稳电梯扶手所致,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律师代理过程
刘XX律师接受张X委托后,第一时间开展三项核心工作:一是调取商场电梯的维护保养记录,发现商场未按《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要求每月进行检修,最近一次实际检修时间为事故发生前3个月;二是收集现场目击证人证言,三名证人证实电梯骤停前未发出任何警示提示,张X当时已扶稳扶手;三是申请对电梯故障原因进行司法鉴定,结论显示电梯制动系统因长期未维护出现卡滞,系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之规定,主张商场作为公共场所管理者,未履行电梯定期维护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张X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同时,针对商场提出的“张X未扶稳”抗辩,律师提交了目击证人证言及张X住院期间的伤情诊断(摔倒时腹部受力方向与电梯骤停的物理惯性一致),反驳了商场的主张。
经法院调解,商场最终同意赔偿张X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2,000元(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并向张X出具了书面道歉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