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3年3月1日,许X入职某科技**公*,从*研发工作,月薪35000元,工作时*9:00-18:00,中午12:00-13:00休息,每周*班6天,周*休息。
2024年7月23日,许X以**公**足额支*劳*报酬为由向**公**出了离职,之后**区劳*人事争议仲*委员会提请仲*,主张**公***每周*都*班,在职期间周*加班*计61天,但**公**未安*调休或者是支*加班*资,因此属于*足额支*劳*报酬,要求:1、**公***休息日加班*资196321元;2、**公***解*劳*合同补偿金52500元。
某科技**公**认可许X的仲*请求,认为其向*X支*每月35000元*工资里已经**周*的加班*资,不存在未足额支*工资的情形,因此对于*X要求的加班*资和**补偿金*请求都*同意。
【审理经*】
许X为证明*主张,提交劳*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证据,用以证明**加班*未支*加班*资等情况。劳*合同中显示“每周*作6天(周*至周*),每天8小时”,工资条列明**工资35000,扣减项*(包*养*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金、个人所得税)及实发工资等内容。
**公**交了微信记录、员工手册等证据,微信记录是许X入职前与**公**事沟通*资的过程,微信记录显示:“2023年2月27日,**公**事:您好,**公***到您的薪酬是35000元,公*金*按照12%全*缴纳。许X:咱们是单*,折算下来相*于*薪30000左*,不过公*金*纳比例和*数比我之前的单*要高,也不是不能*受。**公**事:没问题的话,您就3月1日早上9点来**公**,办理入职手续。许X:好的”。《员工手册》的“工资构成”章*中规定,工资包*周*至周*上班*资、周*加班*资。
仲*委经*理后,驳回了许X的全*请求。
【评析】
用人单*可以根据本单*的生产经*特点和**效益,自主确定单*的工资分配方*和*资水*,但不得违反法*关**低工资保障、加班***标准的规定。用人单*支*劳*者的工资中是否包*加班*资,认定时*先看双**否有*面约定或者用人单*有*他证据证明*支*的工资中包*加班*资,比如劳*者签字的工资条;其次折算后*当月工资是否低于*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将加班*资扣除后,劳*者当月正常*作时*的工资低于*低工资的,**公**需补足工资差额。
本案中,**公**行周*至周*上班*单*制,每天工作8小时,一周*总工时*经*过40小时,的确存在加班*情形,按照法*规定应*超过40小时*工作时*支*加班*资。但根据**公**交的有*X签收的《员工手册》明*规定工资已包*周*至周*上班*资、周*加班*资,根据许X实际工作时*折算,其正常*作时*的工资不低于*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合许X在入职前与**公**事微信沟通*资待遇时,许X已明*知悉**公**工作时*安*及工资包*周*加班*资,因此,对于*X要求在职期间休息日加班*资的请求事项*予支*。既然**公**存在未足额支*劳*报酬的行为,自然许X要求解*劳*合同经*补偿金*诉求也未得到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