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案件背景:强势甲方拖欠货款,一审后竟提起上诉
我方当事人(山西某建材公司)向广东某大型建设集团承建的“广州XX”项目供应石材。项目结束后,该建设公司以质量不合格、内部流程未走完等理由,拒绝支付剩余近200万元的货款。
在我方代理律师努力下,一审法院已支持我方诉求。然而,对方公司利用其体量优势,拒不履行判决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企图通过二审拖延履行、减轻责任,案件胜负悬念再起。
我方当事人(山西某建材公司)向广东某大型建设集团承建的“广州XX”项目供应石材。项目结束后,该建设公司以质量不合格、内部流程未走完等理由,拒绝支付剩余近200万元的货款。
在我方代理律师努力下,一审法院已支持我方诉求。然而,对方公司利用其体量优势,拒不履行判决并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企图通过二审拖延履行、减轻责任,案件胜负悬念再起。
180 7154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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