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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XX公司代理律师,我积极梳理证据、构建主张,庭审中全力质证辩论,虽案件败诉,仍为公司指出制度告知、流程规范等问题,助力其提升用工合规意识。

案件详情

# XX**公**XX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第三人夏XX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
## 一、基本信息
1. **案例标题**:XX**公**XX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第三人夏XX工伤认定行政纠纷案
2. **案号**:一审:(2024)鲁1691行初17号;二审:(2025)鲁16行终88号
3. **审理法***:一审:山**滨州经*技术开XX;二审:山**滨州市中级人民法*
4. **裁判日期**:一审:未明*载明;二审:二〇二五年*月二十六日


## 二、案情简*
1. **当事人信息**
   - **上诉人(原审原告)**:XX**公*,住所地山**XX县XX路*业园区XX对面;法*代表人王XX,总经*;委托代理人董XX(该**公**作人员)、张*某(北京市XX(东*)律师*务所律师)
   -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住所地山**XX县XX路*XX路*;法*代表人王XX,局长;参加诉讼行政机关*责人石*某(党*成*);委托代理人孙XX(该局工作人员)、刘XX(山*XX律师*务所律师)
   - **原审第三人**:夏XX,男,1992年3月24日出生,汉族,住安*省合肥市XX市XX城53幢
2. **核心事实**:夏XX(已故)系上诉人XX**公*(以下简*XX**公*)职工。2023年5月1日11时5分左*,夏XX(已故)驾驶二轮摩托车*生交通*故死亡,XX县公**交通*察大队认定其负事故次要责任。2023年6月25日,第三人夏XX向*上诉人XX县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以下简*XX县人社局)申*工伤认定。XX县人社局于7月4日受理申*并向XX**公**达相***,9月15日作出XX人社工认字〔2023〕361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夏XX(已故)所受伤害为工伤。XX**公**服,向***滨州经*技术开XX提起行政诉讼,主张*XX(已故)系私自外出,不符*工伤认定条件,一审法*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XX**公**提起上诉。


## 三、办案经*
1. **工伤认定阶段**:2023年6月25日,夏XX提交工伤认定申*及交通*故认定书、工资发放证明、继承人证明、夏XX(已故)出厂视频、相**音文*等证据,拟证明*XX(已故)请假回家*中发生事故;XX**公**交证明*相**员证言,主张*XX(已故)私自外出。XX县人社局对相**员调查*证后,于9月15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2. **一审阶段**:XX**公**起行政诉讼,提交请假制度打印*、视频、书面证言及申*证人出庭,拟证实夏XX(已故)私自外出;XX县人社局提交录音文*、调查*录等证据反驳。一审法*审查*为,XX**公**张*乏充*依据,XX县人社局工伤认定事实清楚、程*合法、适用法*正确,判决驳回XX**公**讼请求。
3. **二审阶段**:XX**公**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认为夏XX(已故)未履行请假手续且外出时*不属于*理下班**;XX县人社局辩称证据足以证明*伤认定合法*,夏XX述称一审判决正确。二审法*审理查**实与一审一致,认为XX县人社局依据禁止反言原则认定夏XX(已故)履行请假手续并适用相***认定工伤并无不当,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四、案件结果
1. **一审判决结果**:驳回原告XX**公**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0元,由原告XX**公**担。
   - **判决理由**: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职工在上下班*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及《最高*民法*关**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题的规定》第六条对“上下班*中”的细化规定,XX县人社局提交的证据能*实夏XX(已故)非私自外出,其在请假回家*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故,符*工伤认定条件;且XX县人社局履行了受理、举证告知、调查*实、作出认定、送达等合法**。故依据《中华*民共和**政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作出判决。
2. **二审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XX**公**担。
   - **判决理由**:各方*夏XX(已故)系XX**公**工、在从**公**家*中发生本人次要责任*通*故死亡无争议,争议焦*为夏XX(已故)是否履行请假手续。夏XX提交的录音显示陈*某、杨*某认可夏XX(已故)口头请假,该二人后*否认却无合理解*,XX县人社局依据禁止反言原则认定夏XX(已故)履行请假手续,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定工伤并无不当。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正确,故依据《中华*民共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出判决。


## 五、审判人员
1. **一审审判人员**:未明*载明
2. **二审审判人员**:审判长孙XX;审判员张*某、庞*某;法*助理韩XX;书记员李XX

  • 2025-06-26
  • 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上诉人
  • 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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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树进,北京市盈科(东营) 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名誉主任,合同法律事务部主任、涉外法律事务部主任。擅长各类合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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