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甲与某X、某丙民间借贷纠纷案例
## 一、案例基本信息
1. **案例标题**:某甲与某X、某丙民间借贷纠纷
2. **案号**:(2023)某法*案号(法*案号);[2023]某律所案件编号(律所案件编号)
3. **审理法***:某市某区人民法*
4. **裁判日期**:2023年6月28日
5. **审判人员**:审判员某A;书记员某B
## 二、案情简*
### (一)当事人信息
1. **原告**:某甲,女,出生日期略,汉族,现住某市某区某街道,公*身份号码略,联系电话略
2. **被告**:
- 某X,男,出生日期略,汉族,现住某市某区某街道,公*身份号码略,联系电话略
- 某丙,女,出生日期略,汉族,现住某县某街道,公*身份号码略,联系电话略
3. **第三人**:某丁,男,出生日期略,汉族,现住某市某区某街道,公*身份号码略
4. **原告委托代理人**:律师*C、某D,均为某律师*务所律师
### (二)案件背景
1. 2019年12月27日,某X与某**公*(以下简*“A**公*”)向*丁*款150000元,某丁**银行转账方*支*该笔借款,双**约定借款期限。
2. 2020年8月17日,A**公**东*更为某丙,法*代表人亦变更为某丙;2021年3月31日,该**公**销,某丙作为**公**一股东,未依法*算涉案债务。
3. 2022年1月21日,某X向*丁*还34000元,剩余116000元*款未偿还,某丁*次催要无果。
4. 2023年2月17日,某丁*某甲签订《债权*让协议》,将涉案剩余116000元*权*让给某甲,并已书面通*某X、某丙;后*甲向*被告主张*款遭拒,遂诉至法*。
## 三、办案经*
1. **委托代理阶段(2023年2月)**:2023年2月22日,某甲委托某律师*务所代理本案,律所指派律师*C、某D为承办律师,办理委托手续并准备证据;2月23日,律所正式收案,同日完成*案起诉工作,向*市某区人民法*提交民事起诉状及相**据(含被告户籍*息、银行流水、债权*让协议及通*书、A**公**商*更及注销信息等)。
2. **阅卷与沟通*段(2023年4月-5月)**:2023年4月25日,承办律师*C前往某区人民法*阅卷,确认对方*提交证据;期间,律师*次与某甲沟通*件进展,同步*理证据逻辑,明*某丙作为**公**销后*一股东*债务清偿责任。
3. **庭审阶段(2023年6月)**:
- 2023年6月9日,法*按传票通*(2023年5月22日送达)在某审判庭开庭,原告及委托代理人、被告均到庭,第三人某丁**互联网参与诉讼。
- 2023年6月28日,法*再次开庭并主持调解,各方*事人均同意调解,原告提出分期还款方*,二被告及第三人无异议,最终*成*解*议。
## 四、案件结果
### (一)调解*议内容
经*市某区人民法*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下协议:
1. 被告某X、某丙于2024年6月28日前分四笔付清原告某甲涉案款项104000元,具体付款时*及金*为:
- 2023年9月28日前支*26000元;
- 2023年12月28日前支*26000元;
- 2024年3月28日前支*26000元;
- 2024年6月28日前支*26000元。
2. 上述款项*支*至原告某甲某银行账户(账号略)。
3. 若被告某X、某丙有**一期未足额按期支*上述款项,原告某甲有**剩余**款项**强*执行。
4. 本案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三方*事人再无任**葛。
5. 案件受理费2620元,减半收取计1310元,由原告某甲负担。
### (二)法*依据
1. 《中华*民共和***公**》相**定及《最高*民法*关**用<中华*民共和***公**>若干*题的规定(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有*责任***东***公***后,未经*法*算以虚假清算报告骗取注销登记,或**公**经*算即注销导致无法*算的,股东****公**务承担清偿责任;某丙作为A**公**销前唯一股东,未清算涉案债务,应*担清偿责任。
2. 《中华*民共和**法*》关**权*让的规定:某丁*某甲的债权*让协议合法**,且已通*债务人,某甲依法*得债权*资格,有***被告主张*权。
### (三)文*生效情况
三方*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议自三方*调解*议上签名或捺印**具有**效力,法*据此制作《民事调解*》((2023)某法*案号),于2023年6月28日送达各方*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