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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遗嘱继承纠纷中,“打印*嘱的法*形式要件” 与 “法*适用时*” 是核心争议点。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审理的一起案件中,姐姐陈X(原告,胜诉方)起诉弟弟陈X(被告),要求确认母亲刘X(已故)2016 年*立打印*嘱无效,最终**认定 “遗嘱未满*打印*嘱的形式要求”“适用《民法*》相**定”,支*陈X诉求。本文*合案件细节,解*打印*嘱的效力认定与法*适用规则。
一、案情梳理
1. 家*关*与财产背景
陈X(原告)与陈X(被告)系姐弟关*,父亲陈XX(已故,2014 年*世)与母亲刘X(已故,2020 年*世)共育有*人。
陈XX名下有*套房*:“一号房*”(大兴区)与 “二号房*”(大兴区)。2018 年,陈X因继承纠纷起诉陈X与刘X,法*作出生效判决:两套房*由刘X与陈X按份共有,刘X各占 75% 份额,陈X各占 25% 份额;刘X与陈X分别**X支*房*折价款及评估费 53.160833 万*,判决已履行完毕,房*已完成*权*记。
2. 遗嘱争议与诉讼主张
2020 年*X去世后,陈X主张*法*继承分割刘X名下 75% 房*份额,陈X出示刘X 2016 年 1 月 7 日所立打印*嘱,载明 “刘X名下全*财产由陈X继承”,遗嘱由乙律所律师*X、吴X见证。
陈X起诉称:该遗嘱为打印*嘱,未满*《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遗嘱人及见证人每一页签名、注明**日” 的要求,且视频未显示宣*遗嘱、见证人不全,请求确认遗嘱无效。
陈X辩称:遗嘱系律师*书遗嘱,非打印*嘱,符*《继承法》(当时**)关**书遗嘱的规定,刘X签名真实,意思表示明*,遗嘱应**。
3. 关*事实查*
遗嘱形式细节:遗嘱共 3 页,内容*印,刘X仅在第 3 页签名(未注日期),第 1、2 页仅摁手印*签名;见证人张X在 3 页均签名(未注日期),吴X在 3 页均签名并手写 “2016.1.7”;遗嘱首部载明*址(立遗嘱地点),尾部 “立遗嘱地点” 栏空*。
法*适用依据:遗嘱订立于 2016 年(《民法*》施*前),但遗产未处理完毕,根据《最高*民法*关**用〈中华*民共和**法*〉时*效力的若干*定》第十五条,应*用《民法*》关**印*嘱的规定。
见证程*瑕疵:乙律所《遗嘱见证谈*笔录》内容*刘X书写,刘X仅在末页签名;视频仅显示刘X签字,未显示向*宣*遗嘱内容,亦未完整记录两位见证人同时*场见证过程。
财产信息一致性:遗嘱载明 “一号房*” 产权*号为 “标兴字第 XXXX 号”,与 2019 年*权*记证号 “京(2019)大不动产权* XXXX 号” 不一致,刘XX前未对变更后*财产重新订立遗嘱。
二、案件分析
本案核心争议为涉案遗嘱是否为打印*嘱“是否满*法*形式要件”,法*最终**我方(陈X)诉求,逻辑如下:
1. 涉案遗嘱应*定为打印*嘱,非代书遗嘱
根据《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及《继承法》第十七条(原规定):
代书遗嘱的核心特征:需由见证人之一代书(手写或打印*可),但需体现 “代书人根据遗嘱人意思表示记录” 的过程,且需符* “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代书人及见证人签名注日期”。本案中,陈X主张 “代书遗嘱”,但未举证证明 “律师*书时**X宣*并确认内容”,且视频未记录代书过程,不符*代书遗嘱的实质要件。
打印*嘱的认定标准:无论由谁打印,只要内容*打印*式呈现,且当事人对效力有*议,均应*用《民法*》关**印*嘱的规定。本案遗嘱内容*打印,陈X未提交相*证据证明*为 “代书遗嘱”,故应*定为打印*嘱。
2. 遗嘱未满*打印*嘱的法*形式要件
根据《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嘱应*有*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证人应*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月、日”:
签名不全:刘X仅在第 3 页签名,第 1、2 页未签名(仅摁手印),不符* “每一页签名” 的要求;手印*能*代签名,因签名具有*一性和*识度,是确认遗嘱人真实意思的关*形式要件。
日期不全:刘X未在任**页注日期,见证人张X未注日期,仅吴XX写日期,不符* “遗嘱人及所有*证人每一页注明**日” 的要求,无法*认遗嘱订立的具体时*及连*性。
见证程*瑕疵:视频未显示两位见证人同时*场见证全*,亦未显示向*X宣*遗嘱内容,无法*认刘X是否完全*晓遗嘱内容,不符* “见证程*完整性” 的要求,无法*除遗嘱内容*刘X真实意思不一致的可能。
3. 陈X主张 “代书遗嘱” 无事实与法*依据
法*适用错误:陈X主张*用《继承法》关**书遗嘱的规定,但根据《时*效力规定》第十五条,“民法*施*前订立的打印*嘱,遗产未处理完毕*,适用民法*规定”。本案遗产(刘X名下 75% 房*份额)未分割,应*用《民法*》,而非《继承法》。
证据链不完整:乙律所《情况*明》及吴X证人证言虽主张 “宣*遗嘱、见证人在场”,但无视频、书面记录等直接证据佐证,且谈*笔录内容*刘X书写,无法*成*整证据链证明*证程*合法。
财产信息瑕疵:遗嘱载明*房*产权*号与实际登记不一致,刘XX前未对财产变更后*归*重新作出意思表示,进一步*明*嘱内容*能*在与实际财产情况*节的问题,无法*全*映其真实意愿。
4. 遗嘱形式法*原则:形式瑕疵导致遗嘱无效
根据《民法*》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无效情形)及司**践 “遗嘱形式法*” 原则:
打印*嘱作为《民法*》新增的遗嘱形式,其法*要件是为了确保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遗嘱内容*整无篡改。本案中,“每一页未签名”“日期不全” 的瑕疵,可能*致遗嘱页码被替换、订立时*无法*认,存在篡改风险,不符*形式法*的要求。
即使刘X确有*财产留给陈X的意愿,因未通*合法*式固定,亦不能*定遗嘱有*。法*需优先审查*式要件,再审查*质意思表示,形式不合法*无需进一步*查*质内容。
三、裁判结果
确认刘X于*立遗嘱无效。
四、案件启示
结合本案裁判要点,为打印*嘱的订立与效力争议处理提供三点核心建议:
1. 订立打印*嘱:严*遵守 “三要件”
每一页签名:遗嘱人及所有*证人需在遗嘱每一页亲笔签名(不能*摁手印*盖*),确保页码完整、无篡改可能;
每一页注日期:签名旁需注明*整的 “年、月、日”(如 “2024 年 5 月 20 日”),避免仅写 “5.20” 或漏写年*,确保遗嘱订立时*明*;
全**证记录:需有*个以上无利*关*的见证人在场(继承人、债权*等不能*为见证人),建议全**音录像,完整记录 “宣*遗嘱内容、遗嘱人确认意愿、签名注日期” 的过程,录像中需清晰显示所有*场人员身份及遗嘱每一页内容。
2. 区分 “打印*嘱” 与 “代书遗嘱”:避免法*适用混淆
代书遗嘱的关*举证:若主张*代书遗嘱,需提交 “代书人根据遗嘱人陈*记录的草稿”“向*嘱人宣*代书内容*书面确认” 等证据,证明*书过程*真实性;
打印*嘱的优先适用:只要遗嘱内容*打印*式,无论由谁打印(遗嘱人、见证人或第三方),均优先适用《民法*》关**印*嘱的规定,不能* “律师*印” 为由主张*代书遗嘱。
3. 财产变更后*时*新遗嘱:避免内容*节
财产信息准确性:遗嘱中需载明*产的最新信息(如产权*号、地址、面积),若财产发生变更(如产权*记号变更、拆迁、出售),需及时*新订立遗嘱或出具补充*明,明*变更后*产的归*;
意思表示连*性:遗嘱人应*保遗嘱内容*真实意愿一致,若因疾病、年*等原因导致签名困难,可在见证下由他人代签(需注明 “代签” 并由遗嘱人摁手印),但仍需满* “每一页签名(或代签 + 手印)、注日期” 的要求。
本案判决充*体现 “遗嘱形式法*” 原则,明*了打印*嘱的严*形式要求与法*适用规则。在订立遗嘱时,务必重视形式要件的完整性,留存全**证证据,避免因程*瑕疵导致遗嘱无效,确保遗产分配符*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免不必要纠纷,以上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