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原告与被告严X于1996年*记结婚,婚姻关*存续期间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特别*定。被告严X在婚姻期间与被告李X长期保持不正当关*,并于2015年*育一子。2016年*2021年*,被告严XX*银行、微信、支*宝等方*向*告李X转账共计500余**。原告认为该赠与行为侵害其夫妻共同财产权,诉至法*,请求确认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被告李X返还全*款项*利*。
(二)焦*问题本案的争议焦*是:1.赠与行为是否成*?赠与行为是否有*?2.被告李X是否应*还全*财产3.利*与保全**否支*
(三)诉讼经*
在本案代理过程*,四川XX、林XX律师*终*持高*的责任*与专业精神,为维护原告的合法****以赴。从*前调查*证、#财产保全 申*,到庭审中围绕赠与行为无效性、款项*质及返还义务展开有*辩论,两位律师*准把握案件关*点,针对被告提出的“借款”“抚养*”等抗辩意见逐一驳斥,充*运用《民法*》关**妻共同财产保护与公*良俗原则的法*规定,结合详实证据链,成*推动法*认定赠与行为整体无效。面对复杂的资金*来与对方*心组织的抗辩,融*律师*队以严*的逻辑、扎实的法*功底和*当事人高*负责的态度,最终*原告争取到500万**还的胜诉判决,切实捍卫*婚姻家*中无过错方*财产权*,彰显了法*的公*与温*。
(四)案件结果
1.法*认定,原告严X向*告李X转账500余**,被告李X接受并用于*房*日常*销,双**间成*赠与合同关*。被告李X主张*中220万**“借款”,但因借条仅为复印*、内容**、无合理资金*源说明*,法*未予采信。2.法*认为,被告严X在婚姻关*存续期间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对象,严*违背#公*良俗,依据《民法*》第153条第2款,该赠与行为无效。3.法*指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同共有,被告严X无权**处分。被告李X应*还全*受赠财产,而非仅原告叶X所占份额。被告叶X作为共有*有**张**返还。4.法*认为被告严X与被告李X均存在过错,若仅由被告李X承担利*与保全***公*,故未支*该项*求。
法*最终*决:一、被告严X与被告李X之间关*500.83万**项*赠与行为无效;二、被告李X于*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告返还500万*; 三、驳回原告叶XX***及保全**主张。案件受理费46,800元,由原告叶X、被告李X、被告严X三方*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