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涉嫌非法*取计*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案
四川XX灵兮律师*护获缓刑
一、案情简*
XX系成**科技**有*公**术主管、股东。2021年9月至2022年6月,XX在明***公**费**业务被用于*博等违法*罪活动资金*算的情况*,仍提供技术支*。经*计,帮助支*结算金*6.9亿余*,违法*得658万**。侦查*关*非法*取计*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将XX移送审查*诉。
二、辩护思路
1、从*客观相*致角度,张XX的行为不构成*法*取计*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只构成*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一罪
2、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无异议,但XX仅负责技术维护,未参与业务决策与资金*算,作用相*较小。整体看待整个事情的业务流程、工作内容***公**构,XX的行为可以认定为从*。
3、指控涉案金*为6亿9595万9567元*证据不足,无法*除合理怀*。现有*据无法*认本案的涉案金*和*法*得对后*数据进行梳理
4、XX具有*种从*处理情节:
• 初犯、偶犯,无前科;
• 到案后*实供述,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 全*退缴违法*得32.9万**;
• 家*及社区具备监管*件,符*缓刑适用标准。
5、类案检索:提交近三年*类技术型从*适用缓刑案例,避免“唯金*论”。
三、办案过程
审查*诉阶段
四川XX灵兮律师*一时*阅卷,多次与检查*沟通*提交《审查*诉阶段*护意见》,最终*掉非法*取计*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签署 “有*徒刑一年*个月”量刑建议,检察院不同意适用缓刑且未认定从*。
审判阶段
庭前积极与法*多次沟通并提交《审判阶段*法*意见》和《适用缓刑的类案检索*告》,强*XX的行为属于**且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积极协调法*的退赃要求家*退赃进程,取得庭前取保候审的好结果。
四、判决结果
2025年6月30日,江**建湖县人民法*作出(2025)苏0925刑初131号刑事判决:
被告人XX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徒刑一年*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民币二万*(已缴纳)。缓刑考验期限从*决确定之日起计*;扣押在案的违法*得人民币32.9万***法*收,上缴国*。
五、典型意义
在审查*诉阶段*察院未建议缓刑的不利*形下,吕*兮律师**技术地位论证、金*切割、全*退赃、类案对比,成*说服法*宣*缓刑,为同类巨额帮信案件技术型共犯争取缓刑提供了可复制的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