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豫1424刑初X号
柘城县人民法*
公*机关:柘城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黄XX
黄XX与其蔡XX妻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因涉嫌金*特别*大,量刑建议为两年。侦查*段、审查*诉阶段*理了取保候审,进入审判阶段*新羁押,基本坐实判决执行实际刑罚。辩护律师*极收集证据,收集相**例,结合案件在卷证据,会见被告人,与法*积极沟通*情,发表辩护观点。
结果
最终,被告人黄XX和*妻子蔡XX均被判处缓刑,黄XX被判处一年*个月有*徒刑缓刑两年*行;蔡XX被判处一年**徒刑,缓刑一年*个月执行。
审判员 刘XX
书记员 李*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