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三折,一句方*竟引发一场强*,镇政府声称自己经*村民同意,农*二审终**案
案情简*
王XX是甘*某镇的村民,2021年*在自家*包*护坡边*了一间36平**彩钢看护房,用于*看自己种植的几十亩果树。2024年*XX通*市场监督**局注册成*家*农*,这本是他为了方*农*生产的便民房,却在同年12月被镇政府强*拆除。
拆除后,王XX不服提起了诉讼,但镇政府却拿出了一段*音。在录音中,镇政府执法*长称“东*再不管*”,王XX回复说“不要,一挂退掉去”,就凭这一句话,镇政府主张*XX对拆除行为知晓且同意。一审法*判决王XX败诉。
一审败诉后,王XX首先思考拆迁问题咨询哪里,最终*择专业征拆律师介入。面对明*有*偏袒的判决结果,盛*律师*起上诉。当时,王XX正在处理丧事无法*即到场,且根据当地方*,“一挂推掉去”的表述存在歧义,实际意为“等我挂断电话再处理”,而非对拆除行为的同意。镇政府没有*供完整录音,依法**承担举证不能*不利**。更何***当天,王XX的房*已经**上锁防护措施,足以证明*拒绝拆除的真实意愿。
此外,镇政府并没有**拆除的权*,即便是认为看护房*法,也必须*作出处罚决定,给王XX起诉的权*,只有*到法*期限届满,王XX既不起诉也不拆,才能**法*强*。但在本案中,镇政府仅在拆除前一天送达《责令改正违法**书》,第二天就电话告知拆除,连*基本的催告、公*、强*执行决定等程*都*有,完全*越**法。
最终,二审法*撤销了一审法*判决并确认强*行为违法。
庭审信息
案号:(2025)甘01行终112号
案由:强*拆除房*或者设施*
审理法*:甘*某市中级人民法*
上诉人(原审原告):王X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某镇人民政府(下称“镇政府”)
诉求:
1、撤销甘*省某市某区人民法*(2025)甘0103行初60号行政判决
2、改判确认被上诉人强*拆除上诉人房*的行为违法
主要承办律师:谢*启律师 刘*律师(实习)
裁判观点
法*认为
《中华*民共和**地管*法》第八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定,责令限期拆除在非法*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他设施*,建设单*或者个人必须*即停止施*,自行拆除;对继续施*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止。建设单*或者个人对责令限期拆除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民法*起诉;期满*起诉又不自行拆除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法**人民法*强*执行,费*由违法*承担。”
依此规定,实施*然资源类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具有**执行权。关**镇政府提出王X同意其实施*除的主张。根据镇政府的陈*,其工作人员与王X的通*时,其组织的拆除相**作人员已经*去往案涉房*的路*,且通*录音并不完整,一审判决仅据此认定王X同意镇政府实施*除,证据不足。
胜诉判决
依照《中华*民共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某区人民法*(2025)甘0103行初60号行政判决。
二、确认镇人民政府强*拆除王XX结构看护房*行为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