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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瀛坤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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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在本案中,辩护律师团队提供了专业且富有成效的法律服务,其价值主要体现在:1. 精准把握辩护策略,实现最佳结果 面对指控,辩护律师采取了最为务实和有效的“罪轻辩护”策略。通过引导被告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赃退赔,将辩护重点放在争取最大程度的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上,最终成功使被告人免受牢狱之苦。 2. 有效沟通,促成有利量刑情节 辩护律师在被告人、家属与司法机关之间搭建了有效的沟通桥梁,成功说服被告人认罪悔罪,并协助其完成全额退赃、退赔及预缴罚金等一系列行为。这些积极的悔罪表现,是法院最终判处缓刑的关键因素。 3. 灵活应对庭审变化,维护当事人权益 当法庭审理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当,可能变更为处罚更重的“受贿罪”时,辩护律师迅速调整应对策略。被告人当庭表示即便变更罪名,仍自愿认罪认罚并预缴罚金的态度,有力地配合了法庭审理,最终在罪名加重的情况下,依然维持了原有的刑期建议并适用了缓刑,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1. 基本案情

被告人陈X,原系厦门市某国**资**公**总经*,主要负责**公**产的招租、配租及运营管*。

2018年12月至2021年6月期间,陈XX*职务便利,徇私舞弊,为其朋友鲁X(另案处理)经*的**公**偿占用其管*的三处直管***供帮助。具体行为包*:

· 擅自允诺占用:允许*X私自撬锁占用汇文XX57号103室仓库部分。

· 滥用职权*匿:为帮助鲁X持续无偿占用,指使下属在房**统中将该房*拆分,以隐匿被占用部分的存在。

· 知情不究:发现鲁X擅自占用另外两处单*(C单*、E单*)作为仓库和*乐*后,未按规定要求其清退并追缴房*使用费。

上述行为共计*成****损失人民币496.638.63元。

2. 受贿事实

作为对其提供帮助的回报,陈X在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期间,收受鲁X赠送的电视机、洗衣机、空*、购物卡及洋酒等财物,共计*值人民币17.930元。

3. 到案与退赔情况

· 2024年3月24日,陈X被监察委员会留置调查。

· 到案后,陈X如实供述了监察机关*掌握的滥用职权*实,并主动交代了未被掌握的受贿事实。

· 案发后,陈X家*代其退缴了全*赃款17.930元,陈X与鲁X共同退赔了全*国***损失496.638.63元。审理期间,陈X主动预缴罚金*民币10万*。

二、案件总结

1. 核心争议:罪名认定

公*机关*指控罪名为“国***公**员滥用职权*”。但法*经*理认为,陈X的行为同时**受贿罪的构成*件。其收受财物与利*职权*他人谋取不正当利*(无偿使用公*)之间存在明*的对价关*,且受贿数额与“其他较重情节”的规定相*。因此,法*最终*法*更为“受贿罪”进行判决。

2. 判决结果

· 罪名:受贿罪。

· 刑罚:判处有*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民币十万*。

· 涉案财物处理:退缴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退赔款发还被害单*。

3. 量刑关*

法*对被告人适用缓刑,主要基于*下从*情节:

· 坦白*节:到案后*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

· 自首情节:主动交代了调查*关**掌握的受贿罪行。

· 认罪认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同意在公*机关*刑建议的刑期范*内接受处罚。

· 全*退赃退赔:在案发后*极退缴全*违法*得并赔偿国***经*损失,预缴罚金,展现了深刻的悔罪态度。


  • 2024-09-04
  •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 被告
  • 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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