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不影响落实工伤待遇
【案情简*】
2013年8月,刘XX与宜昌XX资源服务**有*公*建立劳*合同关*,由该**公**遣至湖北XX**公**棒车*工作。2017年4月,刘XX在工作中突发高*,送往中心医院治疗发现肺部有*题,2017年7月向*工单*提出了离职申*。2019年4月7日刘XX再次发病送医,2019年7月16日出院诊断为:双*继发性肺结核、慢性阻塞性肺病伴有*性加重、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呼吸衰竭、心功能*级、肺间质纤维化、感染性休克等。刘XX1957年6月7日出生,本次出院时**已经*满60岁。
2019年8月30日宜昌*中医院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刘XX在湖北XX**公**作接触粉尘3年8个月,患职业性矽肺壹期。
因刘XX*60岁,不再与用人单*存在劳*关*。用人单*不愿意申*工伤,刘XX只能*己申*工伤。2019年10月14日,宜昌*人力资源和*会保障局认定刘XX职业性矽肺壹期为工伤。2019年12月12日,宜昌*劳*能*鉴定委员会鉴定刘XX工伤(职业病)的致残程*为伤残四级,停工留薪期自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29日,刘XX未进行护理依赖*定。因刘XX一直卧病在床,相**宜是其子刘XX代为处理。
刘X1要求用人单*按照生活完全*能*理支*护理津贴,要求宜昌XX资源服务**有*公*、湖北XX**公***全*工伤待遇。
因刘XX未做护理依赖*定,用人单*和*工单*不同意支*护理津贴。刘X1同意将该案中止,待护理依赖*定结论出来后*复审理。时*半月,刘XX告知律师*父亲生命垂危,无法*待护理依赖*定结论,必须**落实工伤待遇。
三方*没有*理依赖*定结论的情况*达成*解*议,落实了刘XX的所有*伤赔偿项*。
【代理意见】
1、刘XX因为用工单*工作环境恶劣,粉尘重导致尘肺病,用工单*有*错,应*承担连*责任。
2、不管*XX认定工伤时*否已经*到退休年*,刘XX患病时**关*是存在的,纵使现在已经*存在劳*关*,并不影响用人单*和*工单*承担赔偿责任。
3、医疗费*赔偿项*,虽然被申*人垫付部分费*,申*人也通*农*合作医疗报销了一部分。但是农*合作医疗是刘XX自己买的,不能*此而减轻用人单*和*工单*的责任。
【裁判文*】
一、被申*人宜昌XX资源服务**有*公**为用人单*承担申*人工伤保险待遇的支*责任,被申*人湖北XX**公**担连*责任。
二、被申*人前期已经*付申*人住院的医疗费50000元,在扣减申*人自费*疗费21259.2元**费*作为对申*人困难帮扶*项,双**不负给付义务。
三、被申*人支*申*人55096元,包*申*人前期住院伙食补助费1905元、交通*1400元、住院期间护理费13534元、停工留新期护理费3241元、护理津贴1829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2390元、伤残津贴14336元,于2020年6月30日前一次性付清。
四、从2020年6月起,每月30日前被申*人支*申*人伤残津贴1792元(如低于*年*低工资标准的,按当年*低工资标准支*)护理津贴2286.5元(根据每年*宜昌*在岗职工平*工资标准及时*整)至工伤保险基金*际支*护理津贴、伤残津贴之日止。
五、申*人后*发生的医疗费*在医保基金(包*但不限于*伤医疗保险基金、城多居*医疗保险、大病救助基金*)报销以外个人承担的部分由被申*人承担。
【案例评析】
本案的焦*在于*XX申*工伤时*用人是否存在劳*关*、刘XX护理依赖*何*理。代理人认为劳*者达到法*退休年*并不影响申*工伤认定,进行劳*能*等级鉴定。只要受伤事故发生在劳*关*存续期间,后*索*工伤待遇不会因为劳*关*受到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