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XX与杨XX、广*xx网络**公*、xx保险上海XX司*机动车*通*故责任*纷二审代理案
一、案件详情
(一)当事人信息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XX**公*(以下简*“xx网络**公*”);法*代表人:陈X,总经*;委托诉讼代理人:邓XX,该**公**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韩XX,男,汉族,住西安*雁塔区;委托诉讼代理人:姚X、门XX,均为陕西XX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杨XX,男,汉族,1999年12月出生,住河南省平*县。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中国XX**公*(以下简*“xx保险上海XX司”);负责人:苏X,总经*;委托诉讼代理人:赵XX,陕西XX律师。
(二)案件背景
2023年11月3日12时30分许,杨XX(xx网络**公**卖骑手)在西安*雁塔区某路*小区某区东*,驾驶载有“饿了么”配送箱的非机动车(电动车)时,因操作不当滑*,撞倒正在人行横道步*的韩XX,造成*XX受伤。西安*公**交通*察支*雁塔大队出具道路*通*故认定书,认定杨XX负事故全*责任,韩XX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韩XX被送往兵器工业五二一医院住院治疗18天(2023年11月3日-21日),出院诊断为右肱骨近端骨折(右侧)、肺炎、肋骨骨折、2型糖尿病,产生医疗费21171.59元。经*安*雁塔区人民法*委托,陕西蓝*司**定中心于2024年10月13日出具《司**定意见书》,鉴定意见为:韩XX伤情构成*级伤残,护理期限90日,营养*限90日,韩XX为此支*鉴定费1560元。
另查*,杨XX系xx网络**公**员,事故发生时*在履行外卖配送职务(当日11时57分接单,12时*单*杨XX,12时30分事故发生,12时36分订单*派)。xx网络**公**杨XX在xx保险上海XX司*保《(饿了么)雇主责任*》,附加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45万*,保单*别*定明*:第三者伤残赔偿金*伤残等级比例赔付(十级伤残对应10%),赔偿范*包*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不含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伙食补助费*项*。
(三)诉讼过程
1.一审阶段
原告诉求:①判令杨XX、xx网络**公*、xx保险上海XX司**医疗费21171.59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营养*2700元、护理费10516.68元、伤残赔偿金40241.7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交通*400元、鉴定费1560元,合计83389.97元;②xx保险上海XX司*雇主责任*限额内优先赔偿;③本案诉讼费*被告承担。
各方*辩:
xx网络**公*:杨XX系实际侵权*,**公**投保雇主责任*(附加三者险),应*xx保险上海XX司**承担赔偿责任。
xx保险上海XX司(赵XX律师*理):依据保险合同约定,仅对医疗费、护理费、营养**10%伤残赔偿金*担赔偿责任,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属除外责任,不应*付。
杨XX:未到庭,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一审法*认定:
韩XX合理损失合计80926.99元(核减部分诉求,如住院伙食补助费*80元/天计144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定1000元、伤残赔偿金*标准计42138.9元);
杨XX履行职务时*人损害,应*雇主xx网络**公**担侵权*任;
依据保险合同约定,xx保险上海XX司**付38601.98元(医疗费21171.59元+护理费10516.5元+营养*2700元+伤残赔偿金42138.9元×10%);
剩余*失42325.01元(含90%伤残赔偿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由xx网络**公**担。
一审判决:2024年,西安*雁塔区人民法*作出(2024)陕0113民初16920号民事判决:①xx保险上海XX司*偿韩XX38601.98元;②xx网络**公**偿韩XX42325.01元;③驳回韩XX其余*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885元,由韩XX负担56元,xx网络**公**担1829元。
2.二审阶段
上诉人上诉理由:xx网络**公**服一审判决,向*西省西安*中级人民法*提起上诉,主张:①一审适用法*错误,案涉雇主责任*附加三者险应**赔付伤残赔偿金,不应*10%比例计*;②一审未在举证期限内送达韩XX证据原件,程*违法;③一审伤残保险金**错误,请求改判xx保险上海XX司*担全*42325.01元*失。
被上诉人答辩:
韩XX:不同意上诉意见,请求维持原判。
xx保险上海XX司(赵XX律师*理):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正确,保险合同明*约定十级伤残按10%赔付,xx网络**公**诉理由无依据,请求驳回上诉。
二审法*认定:经*理查*,一审事实属实。xx网络**公**xx保险上海XX司*订的《雇主责任*》特别*定中,明*“十级伤残对应10%伤残赔偿金”,该约定系双**实意思表示,合法**;一审已依法*达证据,程*无瑕疵;伤残赔偿金**符*当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xx网络**公**诉理由缺乏事实及法*依据,不予采纳。
二审判决:2025年7月7日,陕西省西安*中级人民法*依照《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定,作出(2025)陕XX民终XXXX号民事判决:①驳回上诉,维持原判;②二审案件受理费858元,由xx网络**公**担。该判决为终*判决。
二、案件总结
本案是典型的外卖骑手履职期间引发的非机动车*通*故责任*纷,核心争议焦*为“雇主责任*附加三者险的赔偿范*及伤残赔偿金*付比例”,案件审理明*了以下裁判规则与实践启示:
职务侵权*责任*体认定:外卖骑手在履行配送职务过程*致人损害,根据《民法*》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责任”规定,应*雇主(外卖平***公*)承担侵权*任,而非实际骑手个人,本案中xx网络**公**为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法*规定。
保险合同约定的优先适用:雇主责任*及附加险的赔偿范*、赔付比例应*保险合同“特别*定”为准。本案中保单**“十级伤残按10%赔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属除外责任”,法*严*依据该约定划分保险**公**雇主的赔偿责任,体现“意思自治”原则在保险纠纷中的核心地位。
非机动车*故的损失核定:非机动车*通*故的损失计*需结合司**定意见(如护理期、营养*、伤残等级)及当地赔偿标准,一审法*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酌定,及伤残赔偿金*计*,均符*《最高*民法*关**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若干*题的解*》相**定,确保损失核定的合理性与合法*。
此外,本案为外卖平*及保险**公**供重要参考:平***公**保雇主责任*时,应**保险责任**及赔付比例,避免后*纠纷;保险**公**在承保时**保人明*说明*险条款(尤*是免责及比例赔付条款),并留存书面确认证据,确保条款效力;受害人主张*偿时,应*法*范*提交证据(如医疗费*据、鉴定报告),避免因诉求超出保险范*或证据不足导致权**损。
三、赵XX律师*作用价值
赵XX律师*为xx保险上海XX司*委托诉讼代理人,围绕“保险合同约定的履行边*”这一核心,从*款解*、证据梳理、法*论证三方*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服务,有*维护了保险**公**合法**,具体作用如下:
(一)精准解*保险条款,明*赔偿责任**
案件核心争议在于“伤残赔偿金*付比例”及“赔偿范*”,赵XX律师*先聚焦《雇主责任*》特别*定条款,提炼出关*内容:
伤残赔偿金*伤残等级比例赔付(十级10%),且明*“不高*45万**额”,该约定系双**愿签订,无违反法*强*性规定情形,应*有*;
赔偿范*仅包*医疗费、护理费、营养**列明**,精神损害抚慰金、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在约定范*内,属除外责任。
律师**对条款的精准解*,向**清晰论证xx保险上海XX司*赔偿责任**,为一审、二审法*划分责任*供关*依据,避免保险**公**担合同外的额外赔偿义务。
(二)驳斥不当上诉理由,维护一审判决效力
二审中,针对xx网络**公**出的“程*违法”“伤残金**错误”等上诉理由,赵XX律师*一针对性抗辩:
关*“程*违法”:指出一审法*已依法**法*程*送达证据材料,xx网络**公**张“未收到证据原件”无送达记录佐证,且其在一审中未提出异议,二审以此为由上诉不符*《民事诉讼法》关***违法*认定标准;
关*“伤残金**错误”:提交当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司**定意见书,证明*审法*按标准计*42138.9元*残赔偿金**规定,且按10%比例赔付系合同明*约定,xx网络**公**张“全*赔付”无合同及法*依据;
关*“责任*体”:强*保险**公**在合同约定范*内承担责任,超出部分应*雇主(xx网络**公*)承担,符*“保险补充*任”的法*属性,而非替代雇主承担全*责任。
上述抗辩直接针对上诉核心,有*削弱xx网络**公**上诉理由,最终*成*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结果。
(三)协助法*高*查*事实,平**方**
赵XX律师*代理过程*,始终*“事实为依据、合同为准绳”,积极协助法*梳理案件关*事实:
提交保险单、报案记录、保单*别*定条款等证据,证明xx网络**公**保事实及合同约定内容,明*保险**公**承保义务边*;
结合韩XX的医疗费*据、司**定意见书,核对保险**公***付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金*,确保计*准确无误,避免因金*争议延长诉讼周*;
对韩XX诉求中的“除外责任**”(如精神损害抚慰金),明*指出其不属于*险赔偿范*,协助法*区分“保险**公**偿部分”与“雇主赔偿部分”,确保责任*分清晰。
此外,律师*庭审中既坚持维护保险**公**法**,又不否认韩XX的合理损失,避免过度抗辩导致的程*拖延,体现了“专业代理”与“司**率”的平*,最终*助xx保险上海XX司*承担合同约定的赔偿责任,避免了不必要的损失扩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