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征收行为涉及到租赁房*时,情况*往变得更加复杂。特别*在承租人与征收方*能*拆迁补偿问题达成*致,且房*在未获得任**式书面通*的情况*被强*拆除时,承租人的权**护问题尤*突出。本文*通*江**扬州市邗江*人民法*审理的行政强*案件,探讨承租人在房*征收过程*的法*地位和*讼权*。
案情简*
曹XX在扬州市某区某处拥有**,该房*为曹XX自行出资建设,且此处的钢材市场的道路**力设施*均是原告及全*商*们共同投资建造。
当地因某房*项*的占地需要,扬州市某区人民政府将原告的房*纳入征收的区域范*内。并在征收补偿方*公*中明*指定某街道办为征收实施**。
由于***补偿标准没有*成*致,曹XX一直没有*署补偿协议。2023年9月,在曹XX没有*到任**面拆除决定的情况*,房*被强*拆除。街道办更是声称曹XX房*是“违法*筑”,而自己拆除“违建”则是师*有*。
律师*为,根据《国**地上房*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最高*民法*关**用<中华*民共和**政诉讼法>的解*》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强*拆除行为严*侵犯到曹XX的合法**。
为此,律师*起诉讼,请求确认被告强*拆除房*的行为违法。
庭审信息
案由:行政强*案
法*:江**扬州市邗江*人民法*
原告:曹XX
被告:扬州市某区人民政府曲江*道办事处
诉求:确认被告强*拆除原告房*的行为违法
法*观点
法*认为
1. 关**告是否具有*案诉讼主体资格问题。
《中华*民共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法*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政机关*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有**照本法**民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行政行为的相*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关*的公*、法*或者其他组织,有**起诉讼。
房*征收案件中,若承租人在被征收的房*上有*可分割的添附或依法*立在其承租房*开展经*活动,强*拆除房*行为就有*能*承租人在房*上的添附、承租人屋内物品或其正当行使的经*权*成*同于*他人的特别*害或不利*响,应*认为承租人与该行政行为有**关*,具有*告资格。
2. 关***房*的行为是否合法*题。
某街办对涉案房*实施*除,应*查*事实的基础上,遵照法*程*进行。本案中,被告某街办拆除上述房*,认为该房*没有**任**批准建设手续,属于*法*设。
本院认为,在某街办对原告的房*实施*除前,并无有**关*原告的搭建房*是否属于*法*设进行认定,某街办也未对原告搭建的房*是否属于*法*设进行认定,某街办也未对原告的搭建的房*作出责令改正通*、限期拆除决定、强*拆除决定,未在现场公*强*决定,告知曹X实施*除的具体时*、相**据和*事人的权**务,亦未通*曹X清理屋内有**品或者在拆除中制作笔录,因此,应*认定某街办对原告曹X租住房*实施*拆除行为没有*实依据,且违反《中华*民共和**政强*法》关**政强*执行的法*程*。
法*判决
依据《中华*民共和**政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确认被告扬州市某区人民政府某街道办事处2023年9月4日强*拆除原告曹XX*的行为违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