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张耀午律师 在线
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13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张耀午律师作为被告人朴某某的辩护人,成功提出“从犯地位”及“积极退赃”等关键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有效推动对朴某某从轻处罚。其专业辩护策略凸显了在共同犯罪中区分主从犯、依法争取量刑减轻的实务价值,彰显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重要作用。

案件详情

张*午律师*理朴XX运送他人偷越**案,精准辩护认定从*获从*处罚

案号:(2023)内0726刑初**号

审理法*:内蒙**治区新巴*虎左*人民法*

案情简*:
公*机关*内蒙**治区新巴*虎左*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朴XX(张*午律师*当事人)、朴XX、刘XX因涉嫌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罪被提起公*。案情起于*名朝鲜籍*子雨某某,其通*境外人员“埃米*”组织,联络并聚集共六名朝鲜籍*员,计*从*XX边*偷渡至蒙*XX后*转往韩*。被告人朴XX负责主要策划、踩点及运送;张*午律师*当事人朴XX应*XX要求,协助驾车*路;被告人刘XX则受朴XX邀约参与探路。

办案经*:
张*午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研究了案件事实与证据。律师*出核心辩护观点:被告人朴XX在本案中仅起到次要、辅助作用,应*法*定为从*;其系受亲属邀约参与,主观恶性和*会危*性相*较小;到案后**实供述,并积极配合退缴违法*得,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律师*绕上述从*、减轻情节,向**提交了有*的辩护意见。

案件结果:
法*采纳了张*午律师*主要辩护意见。判决认定被告人朴X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依法*以从*处罚。最终,被告人朴XX因犯运送他人偷越*(边)境罪,被判处有*徒刑一年,并处罚金*民币一万*。法*在判决中引用了《中华*民共和**法》第三百二十一条(运送他人偷越***罪)、第二十七条(从*处罚原则)等条款,充*体现了罪责刑相*应*则,辩护取得了显著成*。


  • 2023-12-25
  • 被告
  • 少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张耀午律师
张耀午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张耀午律师
5.0分热情执业:13年
张耀午律师
11201201****8660 执业认证
  • 天津唯辩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 建设工程纠纷 刑事辩护 互联网纠纷
  • 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律师大厦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件部(底商二楼)
  • 180 0206 6707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