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2024 年 3 月至 6 月 17 日,被告人苗某某在经营的足浴店里,容留技师唐某某、阿某阿某、何某某进行卖淫活动,共收取嫖资共计人民币 7 万余元。
办案经过
经苗某某家属委托后,覃涛律师介入辩护。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苗X某容留他人卖淫,获利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严重,应当以容留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5年以上。覃律师经过多次辩护后,法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将卖淫女获得的嫖资分成扣除,认定苗X某获利为3.5万余元,同意降档判处5年以内刑期。
案件结果
判处三年四个月
审判人员
裁判日期 2025年2月20日。
